大家知道最后这事法院怎么判的吗?法院裁决储户的损失属于高管个人行为,银行没有赔付的责任!是不是觉得挺离谱的?储户到银行存钱,结果钱被银行高管给悄悄转走了,东窗事发后,银行还不需要承担责任,这天底下,就是有这么离奇的事。 : _6 a* b c. o' W7 T( q, U. m在我看来,无论是这一次邮政银行的243万存款不翼而飞,还是去年工商支行的2.5亿存款被银行高管转走事件,在本质上,都是银行高管利用储户对银行的信任进行“盗窃”,而储户之所以会上当,也是因为过于相信银行的信誉,毕竟无论是邮政还是工商,都属于国内最知名的银行,所以在内心深处,很多人都是毫无保留的信任。从这个角度来分析的话,这些储户的钱款丢失,银行应该承担责任!那退一万步说,这些银行的高管,也是银行自己选拔的,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也是银行用人不察,这才导致储户出现经济损失,银行理应进行赔偿! V9 i/ e2 B) G: \) P v& U! S4 V0 W x( t
但可悲的现实是,这些损失,最后往往都是储蓄人自己承担,银行几句话就撇清了责任,这未免太过不合理,也太过霸道!: J( p0 O8 n1 J5 i8 ^3 k# 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