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李先生分多次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支行存进243万,也拿到了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据,但是等李先生急需用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钱被私吞了。 " B& T' L: ~4 I R8 n0 B9 M _: n. A8 F, y+ d/ S( u% x b$ o
除了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李先生存折上的其他存款记录都是假的。事后经过调查发现,这些钱,都被邮政南京支行的行长时某宁私吞挪用了。
东窗事发后,这个行长被逮捕了,但是银行却拒绝赔偿李先生这243万。邮政银行给出的回应是:我不背锅,这是储户李先生的问题,是他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才会被支行长骗走存款,所以银行没有责任,李先生应该自行承担损失。* u/ P, Q( v6 ^0 K8 m, h+ r
为了甩锅,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要是按照邮政银行给出的逻辑,这储户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难道还得自己带个“放大镜”,要先自行判断银行工作人员是否靠谱,再分辨储蓄流程是否合规,然后再存钱?+ x4 P# t9 E, T. Y ?0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