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从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获悉,日前该局依法查处一起猥亵他人案件,行政拘留1人。警方提醒,在遭受性侵、猥亵等骚扰时,不要忍气吞声,不要因为害羞害怕而选择沉默,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据介绍,11月7日,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接到辖区某小区住户报警称:她在进小区时遭到当日值班保安的猥亵。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迅速锁定并抓获违法嫌疑人张某。经审问,张某(男)对其猥亵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违法嫌疑人张某被抓获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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