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在1989年犯下了一起杀人案件,丈夫杀害了一个人,杀伤了一个人,而妻子明知道自己的丈夫犯下了大错,但选择和丈夫一起潜逃在外。 2016年,在外被通缉了27年的夫妇俩终究被警方抓获。这才让人们又关注到这一起尘封许久的案件。那么夫妻俩到底是为什么要杀害两名无辜的村民呢? 案件分析 1989年,黑龙江绥化县某个乡村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村里的王成,另一名伤者是李斌,两人被发现倒在路边的一辆拖拉机边上,而凶手已然不知所踪。
路过的村民在发现两名受害者之后也是紧急通知了警察。但由于那个时候通讯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警方接到报警之后再通知医院,等到重伤的李斌醒来之后已经是案发的好几天之后了,而在这之前警方毫无头绪,事发现场既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大家从李斌的回忆中才知道了事发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当时正值夏天,天气炎热。那个时候家用空调在农村压根就看不见,只有少数人才有电风扇。为了能够避暑,28岁的杨彪开着摩托车带着自己的妻子邱兰前往村附近的水库。由于水库地处偏僻的地方,夫妻到达目的地之后发现四周没有人,索性脱光了衣服,下到水里游泳去了。
等到两人游完泳之后上岸,找到衣服穿起来之后,邱兰却发现原本放在岸边的内裤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找不到了,有可能是被风吹走了。杨彪看到邱兰来的时候穿着裙子,于是提议道让邱兰先穿着裙子回家,反正骑着摩托车很快就能到家,到时候到家再穿也不迟。 由于事发突然,再加上家里还有事要处理,邱兰也只好同意这个主意。她直接穿上裙子,坐上丈夫的摩托车,两人就这样离开了水库。 在回到村子的路上,夫妻俩遇上了熟人,是同村的两个村民王成和李斌,两人开着一辆四轮拖拉机正从村里出来。大家都认识,夫妻俩就和俩村民打了招呼。但是谁都没想到,由于摩托车开得有点快,这个时候又刮来一阵风,很快便掀起了邱兰的裙子。
这下让邱兰尴尬不已,王成和李斌先是一愣,紧接着爱开玩笑的王成便放声大笑,大声地调侃邱兰,李斌也笑了起来。邱兰看到这一幕脸上也挂不住了,现在的她只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其实如果看到邱兰尴尬的情况,两个村民不说话就行了,但他们止不住的大笑,这样的行为既不礼貌,也逐渐点燃了杨彪心中的怒火。杨彪看到这样的情形,看到自己的妻子被羞辱。默不作声的他从摩托车掏出一把尖刀就刺向了毫无防备的王成。 很快王成便倒了下去,杨彪看到自己杀了人,唯恐一旁的李斌会逃跑求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李斌也刺倒在地。李斌只是昏了过去,所幸并没有被伤到要害,最后也捡回一条命。 杨彪夫妻在犯罪之后不敢回到家,他们又折回到之前的水库,找到一处土坡将那把尖刀埋了起来。两人洗净了身上的血迹,潜逃到了外省。通过非法手段办理了假身份证,杨彪将自己的姓名更改成了赵正宝。之后又携带妻子逃到天津,更名换姓,逃脱追捕。这起案件在当时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之后时光荏苒,过去了27年。 2016年9月的一天,绥化县民警得到天津警方传来了重要情报,在天津静海县的某村庄里,有一个叫赵正宝的人,而这个叫赵正宝的人,很有可能是改过名的通缉犯杨彪。 之前由于证据不足,绥化县的警方只得将杨彪所犯下的这起案件先归档记录,但是警方一直没有忘记这起案件。现如今,警方仿佛看到了破案的希望。在天津警方的配合下,绥化县民警火速来到了千里以外的天津,两方出警,将赵正宝夫妇抓获。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了这对夫妻的身份证件是造假的,而这对夫妻,就是昔日的杨彪和邱兰。 被抓捕的杨彪没有抗拒抓捕,而是表现得如释重负。这27年来,杨彪时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抓住,日子总是过的疑神疑鬼,一天觉都睡不好,现如今被警方抓住了,倒反而能在监狱中睡个好觉了。
最终,杨彪因为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而邱兰在丈夫杀害王成时没有劝阻。之后也没劝说丈夫到警局自首,跟随丈夫潜逃长达27年。法院认定邱兰窝藏罪犯罪,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这起跨度长达27年的案件终于在2016年被侦破。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虽然是因为王成口无遮拦的话先说了出来,冒犯了邱兰,但杨彪毕竟先动手杀害了王成,又杀伤了李斌。因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无论杨彪自身觉得自己的妻子受到了侮辱,但是显然他杀害王成的行为就是对于王成生命权的侵犯。邱兰知道杨彪杀害了王成后,并没有劝阻丈夫到警局自首,而是选择跟随丈夫潜逃,并提供了帮助以隐藏他们的身份和逃避追捕。 根据法律规定,邱兰的行为完全符合窝藏罪的构成要件,即明知杨彪是犯罪嫌疑人但帮助他逃避追捕。因此,她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是合理的。 总的来说,杨彪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而邱兰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基于他们的实际行为以及法律的规定,既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也符合案情的客观情况。 窝藏罪和包庇罪有什么不同呢? 两者的定义不同,在客观方面表现得也不同。窝藏是在知道犯人犯罪的情况下帮助犯人藏匿、逃亡的行为。包庇是明知犯人犯罪却作假证的行为。 通俗点来讲,窝藏罪就是明知道对方犯罪但是不将罪犯的行为报告给警方,并且还帮助罪犯潜逃,包括为罪犯提供路费或者躲藏的场所,帮助其逃避警方的追捕。而包庇罪则可以理解为是明知道对方犯罪,但是当有关部门上门来询问犯罪人的信息时,提供给警方虚假的消息,试图来帮助罪犯逃跑的行为。不管是窝藏犯罪还是包庇犯罪,犯此罪的人的对象都是犯罪者。所谓犯罪者,不仅仅是警方通告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包括了犯罪但还未被警方发现的人。 但是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窝藏罪还是包庇罪,都对警方的的侦查犯罪、打击犯罪的活动造成了严重阻碍。而邱兰在丈夫杀人之后,选择和丈夫一起潜逃,在潜逃道路上有着帮助丈夫赚取潜逃钱财等行为,但是不存在给丈夫做假证的行为,因为毕竟两人当时都在潜逃的路上。 因此,邱兰的行为应当被定义为窝藏罪。而关于窝藏罪的量刑标准,刑法上规定:犯窝藏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现在主要指窝藏多人的,或者是非常危险的犯下非常严重罪的犯罪分子,像是泄露国家机密这类的。 这样看来,杨彪和邱兰最后都得到了法律上应有的处罚。27年前死亡的王成的冤魂也能得到告慰。这又是一次冲动犯罪的典型案例。虽然我们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虽然王成和李斌的行为很不道德,但这也是人之常情。王成只是带有一点开玩笑的性质,但想不到杨彪却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措施,最后只害得自己和妻子两人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踏上了逃亡之路。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 X3 b) A: L9 n6 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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