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陕西延安甘泉县的高静在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时,碰上了一件令自己非常绝望的事情:体检报告下来后,别人的两个肾都是好好的,只有自己的左肾区域是空白的。也就是说,自己的左肾没了。一开始,高静不相信这是真的,想着可能就是这次体检出现了差错,导致结果有误,只要自己再找个医院重新做一遍就行了。 之后,她又找了一家大医院给自己来了一个全身的大检查,然而检查结果依旧显示:自己的左肾确实没了。到这高静就一脸懵逼了,心想:我没做过摘肾手术,也没做过捐肾手术,更没卖过肾,好端端的左肾怎么会没了呢?这未免也太蹊跷了吧!之后,她把这件事情告诉父母。父母得知后,震惊之余也十分懵逼,搞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母亲党海燕后来思来想去,说出了唯一的可能:是不是跟你(高静)17岁那年做得那场手术有关?高静想了想,觉有非常有可能,因为自己活了25年,只做过一场手术,就是17岁做得那场手术。如果自己的左肾没了,也只能是那个时候没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2012年,还在读高中的高静骑车时不小心发生了事故,导致脾脏破裂。 夫妻俩将女儿送进甘泉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当时的主治医生贾军义对高静实施了脾脏摘除手术。手术非常成功,一家人都非常高兴。可慢慢的党海燕就觉察出一些异常的情况:术前女儿精力特别充沛,晚睡早起精神都十分抖擞,可术后她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经常扶着腰部喊酸痛不说,脑袋还时不时眩晕,一天到晚无精打采,特别嗜睡。
起初高静父母以为是脾脏切除产生的影响,现在看来倒是左肾丢失的缘故。因为这种种现象,都跟肾被摘除后状况十分相似。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高家人认为是医院在给高静实施脾脏摘除手术时,把她的左肾也给摘除了。为了证实自己心中的猜想,高静的父亲高虎子前往涉事医院复印了女儿的住院病历,然后拿回家仔细查看。 只见高静出院前的B超报告单上写着:双肾图像未见异常。也就是说,高静出院时,左肾是还在体内的,可问题是现实中她的左肾确实没了。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个结论:高静消失的左肾,跟脾脏摘除手术有关。为了搞清真相,高家提出让当时的主治医生贾军义出来对话,但被医院拒绝,理由是高家人情绪非常激动,怕双方见了面后会发生冲突。 看到医院不给自己说法,又故意让贾军义躲起来,党海燕无奈之下只好去医院闹事。眼看事态越闹越大,涉事医院只好派出副院长常文森出面解决问题。但双方分歧太大,各执一词,根本不能好好商量,更不能达成共识。到了后面,高家拿不出证据证明那次手术医院摘掉了高静的左肾,而医院也拿不出证据证明那次手术没有摘除高静的左肾。 一时间,双方陷入了僵持之中。这种情况下,医院提出做司法鉴定,并表示~钱医院出,鉴定单位由高家人找。对此,高家表示同意,并将鉴定单位选为西安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医院给出的手术资料,鉴定中心的主任曹洪亮发现了几个疑点: 1,院方说手术时间是11点30到13点20,可病例显示手术时间是9点30开始的。院方的解释是,医生需要做好术前准备工作,所以手术时间提前一点没什么。但曹洪亮却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医生术前一定是把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的,所以手术时间一定是从手术开始的那一刻算起的。”
2,高静明明进行的只是脾脏切除手术,只需要进行局部麻醉即可,可病历上显示是全麻。而且,全麻都需要患者家属签字,但病历单上却没有任何人的签字,这其中非常蹊跷。院方称这种现象极为罕见,但又给不出那样做的理由。 5个月后,西安蓝图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鉴定结果:1、涉事医院对患者高静的伤情评估和术前告知不足,对术中发现的血肿未做处理,医疗行为存在过错;2、根据送鉴病历资料分析,不排除高静的左肾缺失与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然而涉事医院并不认可对于这个鉴定结果,表示:“左肾没了,肯定是你自己(高静)的问题,与我们无关,因为医院不可能私自摘除患者的肾脏。”为了让自己的说法显得更加合理,医院还给出了高静“左肾缺失”的4种可能: 1、先天性左肾缺失和发育不良;2、异位肾,位于盆腔或游走肾;3、左腹部广泛严重损伤致左肾血管损伤导致术后左肾萎缩;4、术后B超见双肾图像未见异常,术后9年期间再次外伤术或其它肾病导致肾切除,肾缺血萎缩。可问题是,这上面的4条,高静连1条都对不上。 到这就只能1种可能,高静左肾的缺失,一定跟脾脏摘除手术有关。这时,医院又提出进行第2次司法鉴定。常文森说:“让高静做下泌尿系统的CT三维重建(CTU),只要连接着左肾的输尿管还在,就能证明她原本是有左肾的,医院愿意负责到底。”但高家却不同意做这种鉴定,因为它会对肾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会杀死白细胞。
毕竟高静现在就只有1个肾了,身体自手术后也慢慢变差,先前又做了一次司法鉴定。因此,她最好不要再去做任何鉴定与检查。医院一看高家不愿意做CTU,瞬间理直气壮,气焰也嚣张了起来,开始对高家人不理不睬。这种情况下,高静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决定做第2次司法鉴定,也就是做CTU检查。 但在签订协议的前一天,医院退缩了,说不做了。为啥?因为高静要在协议中加上一条:乙方进行CTU泌尿系统逆行造影检查后,若以后乙方出现其他疾病,经正规医学鉴定机构鉴定确实是因这2项检查所导致的疾病,由医院负责。也正因如此,医院才决定不做第2次司法鉴定,理由是:怕高静以后什么病都推给医院。
但高家人表示:如果怕我们赖上医院,我们可以去做公证。医院在权衡利弊后,还是没同意这么干。之后,走投无路的高静只能将涉事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医院赔偿高静50万,但高静必须撤诉,并表示以后不再追究此事。 高静最终虽然拿到了50万的赔偿,但依旧不开心,因为少了一个左肾,导致身体非常差,有时连班都上不了。直到现在她还在心里嘀咕:“我只不过是做了一个脾脏摘除手术而已,怎么把左肾给做没了呢?医院(贾军义)到底有没有摘我的肾?如果没摘,那它是怎么没的?又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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