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指鹿为马”后,有人又产生了“指鼠为鸭”的伟大创举,这一创举充分说明,只要敢于想象,敢于打破常规,就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 1.对于检查,我们是认真的
“我们分局现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反复对比确认,这个异物就是鸭脖。” 这就是鸭脖事件发生后,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局长,面对媒体采访的“真诚”之言,这个发言必将载入史册,名垂千古。 虽然现在看来,这些言辞已经成了假话大话,但依然值得大家学习,里面的关键词依然耐人寻味。 “第一时间”,说明监管局发现了网上反映的问题,没有等着别人电话举报,就主动地积极作为,彰显了该部门对问题的高度重视,没有懒政、惰政。对于问题,也没有回避。 “反复对比确认”,说明他们的工作态度是一丝不苟的。对于这个鼠头,好多人都说了,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东西,他们还要“反复”确认,凭着自己“精湛”的技术和“专业”的素养,最终发现这是一个鸭脖。
这个技术,无不让人五体投地,甘拜下风,让多少网友热泪盈眶,奔走相告,夜不能寐。 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2.是什么让他们昧着良心说假话? 执法人员的话,那可是一言九鼎,老百姓看不清楚的事情,只要你们一说,我们就该信了。
可是,这次你们这么说,网友们的确糊涂了,难道大家的眼睛都有问题吗?看你说话那认真的样子,语气那么斩钉截铁,我们还真的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智商下滑了。
你们就是这么大胆地信口雌黄吗?就这么屁大个事,非要弄成全民关注的事情,最后非得成立联合调查组才能以正视听。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些重要的部门,一天天难道没有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得不插手来管这小事?
所以这个事情,看似简单,其背后反映的问题则比较深刻。 不过,有人说,幸好最后有联合调查组给一个结论,否则“指鼠为鸭”,真的要成为我们后人嘲笑我们的寓言故事。3.渎职罪,了解一下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鼠头鸭脖事件中,事情发生后,执法机关本来应该为学生的食品安全发声,对食堂可怕的食品质量进行处罚。可是他们没有,反而当起了食堂的保护伞,堂而皇之地说这是鸭脖。
局长大人滥用职权,使得小小的食堂质量问题,变成了全体网民声讨的问题,使得公信力受到了强烈的质疑。 在网络时代,网上的民意变得越来越重要,虽然这次事件没有对国家产生财产上的损失,但这么大的舆情,应该也要算情节严重。 我们的局长,以为凭自己的“义正言辞”,就能打消大家的疑问。
那么,局长大人凭什么要为食堂代言?相信这后面,一定有利益的要害关系,否则一个局长凭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来为你“满口胡言”呢? 所以,局长大人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罪。 希望联合调查组能继续努把力,给网民一个满意的答案。 支持的朋友们,请点个赞,让他们看到大家的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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