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买我也不卖给你了” 一女子到一珠宝店买手镯,商家却很气愤的对女子说,想买我也不想再卖给你了。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老板连送上门的生意都不想做。 近日,郑州一女子逛珠宝店,挑来挑去挑了很多款都表示不满意,最后看上了一个价格比较高的玉手镯。 女子说想试一试,老板也没多想,就拿起手镯帮女子试戴。 没想到这一试,老板却摊上了大事。 当手镯戴到女子大拇指旁边的骨头时,女子喊了一声:疼,停,别再戴了。 可这时,老板已经把玉手镯给女子带进去了。 手镯一带进去,女子就不愿意取下来了。 但不是说她很喜欢这个镯子,直接付款走人。 而是称老板在给她戴手镯的时候把她的手扒拉了一大块黑青,要求老板对其手负责。 老板顿时觉得很气愤,当初是你同意之后我才给你戴的,不是我硬拉给你戴的。 但女子觉得,在带的过程中,把我手弄疼了,我叫了停,不要给我带了,你却给我带进去了,还把我的手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老板表示可以给女子便宜一些,劝其买下。 但女子不说买也不说不买,就称手疼。 老板见女子没说买,又多次提出要将手镯取下来。 旁边围观的群众也给老板出主意,让老板在女子手上抹点肥皂或者洗涤剂试一试。 但女子仍然以手痛为由不肯取,甚至称,如果老板坚持要取下来,会对她的手造成二次伤害,到时候肯定是要去照CT的,从而产生的误工费、检查费就不是一个手镯能解决的。 女子这一波操作,把老板吓得不轻,不敢轻举妄动。 无奈之下老板选择了报警。 民警赶来之后女子也称,“我让试一试这确实的存在的,但是她试到大拇指下面骨头的时候我说疼,停,别给我带了。” 老板也及时给民警反馈:“当时已经下来了。” 女子把手受伤的部位拿给民警看,并称“买与不买是后话,但现在手这个骨头是真的疼。甚至称我只有一个诉求,就是我的手肿了,我需要让他们怎么样跟我协调一下。” 意思就是我的手肿了他们要怎么样对我的手负责。 于是老板提出了一个方案,让女子先去照一个CT,取下来之后,再去照一个CT,如果前后照出来的CT有任何一点不一样,老板都愿意负责,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人人都说这个方案很好,连警察也觉得这个方案不错,但女子就是不愿意,一口就否决了老板的方案。 老板气得脸色发绿,直接说:“那我把这个镯子砸烂,不从你手上过一遍,能不能有问题,明天还来不来找我们问题。” 女子说:“我只关注了一句话,不知道您听懂了没有,我希望您对我的手负责。” 老板听完女子的话,问到:“意思就是这个镯子取下来或者不取下来,我都要负责是吧?” 女子没作声,也就是默认了。她本来也就是这个意思。 老板被女子逼急眼了,心想既然取或者不取都要面临赔偿,那也不想要女子占着便宜。 直接对女子说:“我现在就把手镯砸碎。” 旁边一位大姐,不知是老板妻子还是围观大姐也说:“把手镯敲碎,然后带她去医院检查一下。” 老板接着说:“检查后产生的费用我承担。” 说完,转身就去拿工具来敲女子手上的手镯。 女子看到老板这次是动了真格了,她也慌了。直接跟民警道出了她的真实目的,称:“不是说让他砸,也不是说我很激烈。其实我的目的就是,这个手,我今天晚上回去自己抹点药,如果没有变严重,也没什么。那个手镯老板可以以50元,或者100元卖给她。” 还询问老板是要以50元的价格,还是100元的价格卖给她,她直接给老板转账? 上千元的手镯,被女子要求以50元或者100元卖给她,老板肯定是不愿意。 双方又僵持了好久,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老板同意以100元的价格将镯子卖给了女子。 老板把镯子亏本卖给女子后,民警还对他进行“嘱托”:“如果明天她手严重了,你们一起协商去医院,检查的一切费用都要由你来承担。” 老板虽然嘴上同意了,但一脸的愤怒与憋屈藏都藏不住。 而女子戴着手镯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现在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混人当道,小人得志。老老实实做人, 本本份份做生意,反而被那些混人、小人所欺负。 但我相信,用不正当手段谋划来的东西我相信也管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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