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诉称其丈夫因职业病去世多年未得到合理赔偿 ) ^+ b# ?' S' l. K6 a
近日,四川省简阳市清风乡五马桥村(现划归成都市东部区董家埂镇)吴某花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丈夫李某兵因职业病医治无效去世前后,就其职业病认定及赔偿问题多年奔波,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的问题。3 f% k, U9 B2 C, s* l( X+ A$ I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吴某花陈述了事情经过:从1996年3月,我丈夫李某兵在简阳市镇金镇金桥热稳定剂厂工作。厂方进的产品原料,硬脂酸、氧化钡、无水氧化钙、锌、铅,生产出来的产品:硬脂酸、硬脂酸铅、硬脂酸锌、硬脂酸钙。李某兵担负着粉尘烘干、粉碎三盐、再烘干工作。2005年5月住两次医院治疗,6月25日在简阳市疾控中心体检出来当天,老板万某平就把李某兵解除厂。
1 T5 E) S# D' K 2005年11月,李某兵在简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天没有吃饭。2006年11月14日,李某兵又到华西大学第四医院职业病医院去检查职业病。医生说李某兵你回去,第二天早上李某兵就晕死过去,过了一会才苏醒过来了;2007年9月13日,李某兵再次到华西大学职业病医院冲尘肺。医生说,李某兵上不了手术台,检查结果出来再说。下午检查结果出来了,医生说,你回去找厂方。 2009年7月6日,资阳市劳动局工伤科周科长,把李某兵所有的病历拿到卫生行政部门去鉴定,职业病未到等级;2009年把所有病历拿到四川省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再次鉴定,鉴定结果未上级;2009年11月12日,华大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死者李某兵生前情況符合职业病铅中毒。
[1 e+ m9 Y; ?: _/ } 2010年3月市工会领导付某明打电话,让吴某花把李某兵的材料拿到工会,他下午赴京到全总开会。3月7日吴某花拿去华大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3月8日付某明报到全总。对于华大司法鉴定所的职业病鉴定意见,简阳市劳动局不认定,简阳市法院也没有认定。而根据职业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有关条款规定,李某兵生前情況达到中度职业病铅中毒的有关标准。
, Q# X" @5 T( c& \% U6 x6 a 2010年4日,就李某兵的铅中毒和尘肺病死亡之事,吴某花又向简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于2010年5月开庭进行了审理,驳回了申请人的赔偿请求;诉至简阳市法院,2010年6月2日立案。后来判李某兵承担70%的责任,金桥热稳定剂厂老板万某平承担30%的责任。吴某花又申请资阳市中院再审,中院说叫吴某花去简阳法院把3万多元钱拿了。2011年12月5日,吴某花去把钱拿了就裁定了。
/ X9 \+ ^# m) d! C( ?) t B7 t" t 2022年,吴某花又诉至简阳法院,6月20多日立案。7月3日,简阳法院通知吴某花拿裁定书,吴某花在医院住院治病;7月22日,简阳法院工作人员回访吴某花,告知吴某花可以向成都市中院上䜣;7月25日,吴某花又找简阳法院朱庭长。吴某花说你们法院立案,司法鉴定所鉴定重金属铅中毒死亡,请你们领导商量一下;7月28日,吴某花找简阳法院打电话给钟主任说传话法官说裁定通知书不拿了,不拿上诉通知单和裁定通知单吴某花就上诉不到了。3 I( K( ^- Y- O$ I& a+ |9 w7 g# z
时至今日,这么多年过去了,几经周折,问题仍未得到合理解决,这让人感到无法理解和接受。以上反映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反映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中予以关注,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还死者一个公道,给吴某花一个说法。(来源:华夏民生网) 4 m! W2 q; _' X5 p# h3 n0 N9 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