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曾说:愤怒对别人有害,但愤怒时受伤害最深者乃是本人。人有情感,被激起愤怒的情绪再正常不过,这不意味着愤怒可以随意发泄,因为盲目发泄愤怒会吹熄理智的灯,许多无法挽回的悲剧都因此发生。 (涉及隐私,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案主人公章大炜的愤怒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一切源于他发现妻子的身份。没有哪个正常男子能接受妻子去做“小姐”,章大炜为此感到愤怒旁观者完全能理解,无法理解的是他最终选择的发泄方式。
章大炜出生在广东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里,父亲脾气不好,常常为琐事打骂母亲,在充满暴力的环境中成长,章大炜也染上了一些父亲的毛病。父亲在外头要面子,却不敢轻易跟人耍横,回家才说一不二,这种脾性几乎完全复制到了儿子的身上。 随着年纪增长,章大炜越来越厌烦读书,决定去城里打工谋生,父母拗不过他便同意了,这显然是个错误决定,因为学历低仍然能够做出大成就的人是极少数,知识与命运通常都紧密联系在一起,章大炜活到30多岁事业仍然平平,唯一让他有面子的是娶了个漂亮妻子阿琴。 阿琴是他打工期间偶然认识的,妻子的过去,章大炜了解不多,只知道她在KTV做过服务员,他相貌平平赚钱的能力也不强,有个美女愿意和他交往,章大炜深感幸福,迫不及待带她回乡见父母商议婚事,交往不到一年就结了婚。
村里的单身汉不少,见章大炜娶了个漂亮女人,纷纷表示羡慕,章大炜也很得意,在外面打牌喝酒时常常炫耀两人如何认识,妻子又如何对他死心塌地,起初众人还用嫉妒的眼神看着他,不到2年,这种羡慕就变成了嘲讽。 原来,章大炜性情暴躁,常常为琐事对阿琴发脾气,气上了头还会动拳脚,阿琴并不是逆来顺受的性格,起初只是和章大炜吵架,骂他没本事还横,生下女儿之后,索性离家出走了。 这下章大炜急了,多次跑出去找妻子,连跑好几趟都没找到人,妻子连手机号码都换了,他根本就没办法,只得悻悻回村,原本指望过一段时间阿琴想通了回家,谁知事情的发展完全超乎他想象。 2012年春节,村里不少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关于阿琴的风言风语逐渐流出,一个叫阿杰的同乡“好心”告诉章大炜他见过阿琴,说出口的话却让章大炜大吃一惊,阿杰声称阿琴在外面的浴场和KTV上班,做“小姐”,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其他人也能作证。
章大炜不敢置信,按照大伙所说的去找阿琴,果真发现她堕落风尘,气愤的章大炜当众甩了阿琴一耳光,问她为什么背叛自己,阿琴没半分愧疚反而骂道:“我以前就是做这个的,难道你不知道?自从跟了你,好日子一天都没过上,我怎么样,你管不着!” 夫妻大吵一架后彻底分道扬镳,阿琴从此再也没回过家,连孩子都不管不顾,她的事情在村里成了公开的秘密,令章大炜抬不起头,旁人或同情、或嘲讽、或意味不明的眼神,对章大炜而言无比耻辱,当初结婚、炫耀妻子时他有多么得意风光,眼下就有多怨愤。 这种愤怒的情绪在他心中不断累积发酵,逐渐形成一个可怕的念头。章大炜也跟朋友去找失足女,发泄内心的怒火,但他仍然觉得不够解气,2012年11月26日晚,他跑到邻村时正碰上失足女黎某在路边招P,动了念头便上前问价格。
两人谈妥之后,黎某领着他进屋。对危机毫无察觉的黎某事后忙着穿衣,猝不及防间脖子就被扼住,一把冰凉的刀横在了颈项前,黎某惊慌失措,拼命挣扎,反而被章大炜压制,剧痛持续袭来,事后经调查,章大炜的刀竟然是早就买好了的,也就是说他在与黎某交易之前便有杀人恶念。 黎某因颈部遭受多次重创失血而死,章大炜没能逃脱法网,被警方抓获,他交代,因为妻子宁可去卖Y也不愿意回归家庭,他十分怨恨,恨妻子,也恨所有和她一样的卖Y女,于是决定杀人泄愤,案发当晚他买了一把刀,揣在身上,见黎某在路边招揽客人,就选中她下手。 章大炜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被害人黎某虽然是一名失足女,但她的生命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章大炜因妻子从事卖Y而迁怒无辜者,随意杀人,危害性极大,动机十分卑劣,手段极其残忍,经查章大炜还盗走被害人财物,总体而言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严惩,经法院审理其被依法判处了死刑。 这个案件让人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却又真实上演了,客观评价,作为妻子的阿琴不顾家庭责任,自甘堕落,当然大错特错,但与之相比,章大炜因妻子的“小姐”身份无差别迁怒,杀害毫不相关的受害人,更应该受到谴责。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何种愤怒,都不能成为无差别犯罪的合理借口,章大炜的疯狂只扩大了伤害,连累孩子失去父爱,不知他临终之时,可有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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