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口径的调整,看似总量没有产生变化,但也绝对不是一场“左手倒右手”的游戏。此举一方面可提高货币政策的时效性,另一方面则可以为今后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增加一个重要变量。 昨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透露,央行已下发《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口径的通知》,修订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口径。他称,口径调整前,存款和贷款变化有时比较快;调整后,储蓄存款减少了,但同时客户保证金增加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还是在银行。 央行在这份通知中明确,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类统计。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贷款口径。以往不计入各项存款的客户保证,按目前的口径将计入各项存款。其他如商业银行借给金融租赁公司,原来不计入贷款,但按照新口径要计入各项贷款。 对存贷口径的调整,央行是循序渐进进行的。比如,在2011年10月份,央行就对广义货币(M2)进行了修正,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M2。 之所以要对存贷口径进行调整,一方面是要逐步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则是要保证统计口径的准确性。因为随着近年来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已成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的重要来源,统计口径统一才能增强金融数据的真实性并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提供佐证。 今后,口径统一、准确详实的金融数据将成为制定货币政策并指导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的重要参考指标,存贷口径调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提高货币政策的时效性和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的针对性。通过观察分析这些数据,就可洞悉哪些货币政策工具该在何时使用,各路机构也就没必要再做那些不靠谱的猜测了。 据海通证券推算,央行这次调整存贷款统计基础后,商业银行存贷比平均降幅在5%左右。 另有分析人士称,上述举措是央行为今年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而做的准备。由于表内同业存款不用缴纳存准,且不受基准利率及其上浮10%区间的约束,其与一般性存款存在搬家可能,以实现监管套利。换言之,就是央行希望金融机构在银行表内直接进行监管套利,一方面可让商业银行把资金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则可推进实现利率市场化。 当然了,存贷款口径调整可以更好地反映全社会存贷款和流动性水平,同时也为下一步的金融改革创造了条件,比如存贷比的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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