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留利柯夫曾说:“为了能使家庭的幸福长久,精神恋爱始终都应伴随着欲望;同样,夫妻生活如果不和谐美满,也会影响人的精神恋爱,使人彼此疏远、冷漠。” 小强和小玉是一对热恋四个月后走入婚姻殿堂的小夫妻,新婚期间,两人白天甜甜腻腻,如胶似漆,羡煞旁人,到了晚上却大吵大闹,仿佛白天的恩爱都是幻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就闹起了离婚,这是怎么回事? 两人是自由恋爱,因为相差十岁,小强对小玉颇为宠爱,就像网上所说的“爹系男友”一般,只要女友提出要求,他都鲜少拒绝,事事照顾周全。也正是因此小玉的家人才担心把她交给他。
小玉才21岁,性格跳脱,在小强面前十分强势,小强愿意包容她,这一点并没有影响夫妻感情,只是长此以往,也是一个隐患。不过新婚燕尔之际,这个隐患还没爆发,另一个炸弹就先引爆了,那是就夫妻生活不和谐。 刚结婚的小年轻处在蜜月期,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感觉分分钟都妙不可言,恨不得时刻黏在一起,那天两人也的确如此,但是到了晚上,小强就渐渐感觉力不从心。 小玉觉得他态度敷衍,埋怨他不行。男人在这方面都是有自尊心的,久而久之,他就生出了厌烦心理,回家越来越晚,这下小玉更是不满了,觉得他冷暴力,只要他一回家两人总免不了争吵一番。 小玉也许意识到了一些问题,但没往自己身上想,而是以为小强身体真的有问题,因而建议他去医院看一下男科。这对小强来说无疑是打在脸上的一个响亮耳光,他认为自己没问题,去看这方面的医生,在大多数男性眼中是羞耻的,小强也不例外,所以他不愿意去。一向对自己言听计从的丈夫,突然开始忤逆了,小玉心中不爽,看小强也愈发不顺眼,每次事毕,都要抱怨几句,一旦小强回嘴,她就愈发气愤,大半夜能吵得隔壁邻居都睡不着。 小强深感丢脸,男人也是要面子的,但是自觉占理的小玉,并不懂得小强的苦闷。小强也想让妻子如意,但无论他怎么做,似乎都达不到她的要求,那些轰轰烈烈、山盟海誓的爱,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逐渐淡去。 在妻子的一次次争吵和辱骂后,小强觉得这段婚姻真是太伤自尊了,太让人憋屈了,因此在还没来得及体验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琐碎时,他就提出了离婚。 协商过后,小玉也同意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两人才结婚一个月,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也没有多少共同财产和债务处理,提出离婚申请后,很快就能办妥离婚。 不过两人并非没有感情,离婚都带有冲动性质,新增的离婚冷静期也可以给他们一个思考的时间。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间,双方家长曾给两人做过思想工作,他们不能理解,两个年轻人怎么会闹到这一步,小强不好意思开口说这种私事,小玉倒是无所顾忌,说:是他不行。
本来情绪有所缓和的小强,再次被妻子激起怒火,更加坚定了离婚的决心。所以冷静期过后,两人还是选择了离婚,他们之间没有外遇,没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矛盾,却因为那方面不和谐而分开,他们的亲戚朋友都感到惋惜。 婚姻是一门艺术,相爱却不懂得相处,才是婚姻最大的遗憾。“幸”福的婚姻生活不会从天而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创造。小玉年少轻狂,行事只凭自己喜好,言语之间缺少对他人的尊重,屡遭打击的人只会对此生出阴影,还如何和谐呢?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篇中明确提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中不仅要有爱,还要有尊重,虽然X也是婚姻关系稳定的重要保障。但他们之间的矛盾并不仅仅来源于此,年龄的差距和对待问题的方式,以及性格的冲突,已经在逐渐暴露,即便两人协调好了夫妻生活,其他的隐患若是没有消除,最后还是会走到感情破裂这一步。 所以及时止损,对他们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婚姻不是儿戏,当我们跨进这道门时,就应该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学会经营生活,懂得好好相处,才会有美满的未来。 7 w" R1 r; I+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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