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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电梯内被醉酒女子抱住,发生关系后因男方长得丑反悔报警,构成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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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6 12:06: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醉酒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如果法律规定醉酒不负刑事责任,那么想犯罪的人都去饮酒,然后去犯罪来规避法律的打击。但是醉酒者确实丧失了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有些喝醉的女子会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但是案例告诉我们:作为男人,一定不要趁人之危。【案例】朱某(男,22岁)为单身大四学生,马上快毕业了,没事干到某宾馆当保安。牛某(女,28岁)婚后夫妻生活不和谐,赶上初恋男友任某(男,30岁)组织同学聚会,打扮了一下午,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穿上刚买的碎花裙前去赴宴,同学聚会吃饭后,牛某喝的酩酊大醉,任某将牛某送往宾馆,朱某此时准备下班,任某让他帮忙把牛某送到自己刚开的房间,因为任某还要继续陪其他同学唱歌。牛某因为喝大了,她还以为扶自己的还是任某,于是在她和朱某进入电梯后,牛某便一把抱住了朱某啃了起来。朱某这么大年纪,还没谈过恋爱,是个处男,完全抵不住。朱某便将牛某送进她的房间后悄悄关上了房门,他立即将牛某的手机关机,在3秒内就脱光了衣服,匆匆忙忙在朱某昏睡中发生了性关系。而后的夜里,朱某又与牛某发生了3次性关系,牛某均未苏醒。而任某在KTV喝的大醉,没有来得及返回宾馆。早上醒来,牛某发现自己的身边躺着陌生男人朱某,又看着自己脱的精光,因为朱某长的太丑,于是立即报警。 任某尽到了同饮者的 安全保护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共同饮酒后的人,有个别人喝醉了出了意外,同饮者所有人都可能涉嫌民事赔偿责任。比如明知他人不能饮酒的情况下,过度劝酒,以不喝就不是男人等类似话语予以过度劝酒,造成他人喝醉,进而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必须负民事赔偿责任。其次,对于在饮酒后,明知他人已经喝醉,却不加以合理的照顾,同样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本案,任某在牛某喝醉后,主动将牛某护送至宾馆,其已经完全尽到了合理的保护义务,因此任某在法律上是一个合格的公民。朱某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某对牛某喝醉是明知的,通过监控录像以及任某的陈述,完整地证明牛某已经喝断片儿了。此时虽然牛某在电梯内紧紧地抱住了朱某,但是这只是牛某喝醉后的自然反应。朱某对此的辩解:既然她抱住了我,我觉得她是同意和无发生性关系的,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女的主动抱他。但是对于醉酒的人来说,其是无法处分自己的性权利的,本案的牛某也是如此。朱某利用牛某醉酒之机,强行与牛某发生性关系4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判处6年有期徒刑。
结语
! V* Y, T4 O8 O  N5 @# f8 C; L
我们假设朱某并未作案,任某也并未喝酒,任某返回酒店与牛某发生性关系的,尽管任某在刑法上依然构成强奸罪,但是牛某大概率是不会报警的,毕竟这是她的初恋男友,并且她当天打扮不就是为了任某吗?所以很多强奸罪,没有被害人报案,就无法立案,这是因为强奸罪大多发生在密闭的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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