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1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苏一幼童被锁车内,家长拒绝破窗:“我叫来了开锁的人”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2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152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17:07: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4日消息,近日,江苏无锡,一名幼童被锁车内,消防员赶赴营救,家长却不同意破窗,执意要等开锁师傅。

看着孩子在车内满脸通红、哇哇大哭,消防员拿来战斗服盖在车窗上,还时不时用仪器测温,防止因车内温度过高致孩子有生命危险。

经过漫长的等待,开锁师傅赶来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

就在今年1月,也有儿童被锁车内父母拒绝破窗的事情发生。

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浙江衢州,高速服务区执勤的汪警官接到求助称,一名两岁孩子被锁车内,孩子满脸通红、满头是汗,情况十分危急,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由于孩子的父母不同意用破窗锤破窗,汪警官就向服务区车辆修理间的修理师傅求助,最终,师傅用工具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没有生命危险。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表示,针对幼童被闷死在车内的情况,根据责任人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理,如果是社会机构负责人因疏忽大意导致幼童死亡,一般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是家长,一般按意外事件处理,不用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家长主观上有过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张少春认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Z4 Z+ u2 s; C1 K- @, u+ u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1-12 16:09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