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在酒桌上为了和自己的好友喝得尽兴,或者被人劝酒,于是便一杯接一杯地将酒喝下肚。但是在生活中还是要控制好自己喝酒的量,不要让自己喝醉,以免让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盯上。 在2021年的一天,湖北荆门的王女士收到公司同事的邀请,要在周五的晚上有一场酒局,记得一定去参加。年纪轻轻的王女士不好拒绝于是在7月2日的晚上,跟着同事一起参加了这场酒局,而在酒局中被人劝酒后,王女士便喝得酩酊大醉,随后被同事送回了所在的小区。 独自回到小区的王女士因喝醉酒的原因导致身体有些不受控制,摇摇晃晃地来到了小区的公共健身器材那里休息。在休息的时候还吐了一地,身心疲惫的王女士在吐完之后并没有回到家里,而是在健身器材附近躺了下去,在这里昏睡过去。
当天晚上,和王女士同住一个小区的姚先生在朋友的邀请下一起外出吃饭,一直吃到了晚上10点左右。眼看时间尚早,几人便决定去附近姚先生的家中做客,吃点水果闲聊,商议好之后,姚先生便带着几名朋友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带着朋友去家里做客的姚先生,在路上便发现了躺在健身器材上昏睡的王女士,出于好意便想着送她回家,但并没有将王女士拍醒。而姚先生的朋友不愿多管闲事,便拉着姚先生向其家中走去,随后,姚先生带着朋友来到了家里,和朋友在家中吃着水果,聊着一些家常,但在这过程中,他并没有忘记昏睡在健身器上的那名女子。 晚上12时许,姚先生和朋友们聊完之后,便准备回家,而当朋友下楼的时候姚先生想到了家里的水果还剩下好多,就准备拿出一些来送给他们。于是便简单准备了一下后,一路小跑着追上了刚刚离去不久的几位朋友,将整理好的水果递给了对方,在几人客套寒暄了几句后便准备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他又一次发现了昏睡在健身器材上的王女士,想着对方睡了这么久还没醒,应该是喝断片了。在这种情况下,姚先生便对王女士产生了觊觎之心,在他试探着去叫醒对方后,发现没有反应,便准备去实施自己的想法。 心生歹意的他便对昏睡中的王女士实施了WeiXie行为,在这过程中,姚先生见对方没一点反应后,胆子也就变得更大了。随后,姚先生将对方扶到了附近角落里的一处草坪上,对王女士进行了侵犯的行为。 而在昏睡过一段时间, 又感觉 到身体上的不适感之后,王女士也从昏睡的状态中醒了过来,看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幕后,发出了惊叫,同时也反抗着对方的行为。而姚先生也对方醒来后,担心事情被人发现,便趁机逃离了现场。
独自一人坐在草地上的王女士,在冷静下来之后,便立刻向警方报案。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视频,当天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姚某,并在其住处将其抓获归案。 归案后的姚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就是在看到昏睡的王女士之后临时起意,这才做出了对不起王女士的事情。在交代自己的罪行之后,姚先生面临的便是因其贪念,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姚先生因自己一时的贪欲,看到醉酒昏睡在健身器材上的王女士,产生了非分之想,在主观上存在侵犯对方的故意;同时在客观上,也做出了对昏睡中的王女士侵犯的行为。但在行为中,王女士并未做出反抗行为,那么姚先生的行为是否属于违背对方的意愿,因此涉嫌QJ犯罪?
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中表示,对于其他手段QJ妇女的不应当仅看被侵害方在案发时是否做出了抵抗的行为,应该综合案件情况进行判定。 对于其他手段就有“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JY的。”。同时,醉酒状态中,被侵犯者对于自身的防卫能力下降,在被侵犯时,在肢体或语言等方面是明确、被动或半推半就的状态,表示无意与对方发生关系的,应当认为是女方并非主动的。因此,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虽然王女士并未做出抵抗的行为,但当时的王女士处于醉酒状态中,并且在被惊醒后进行了反抗行为和报警的处理方法。可以判定,在当时的情况下,王女士对于陌生男子的侵犯行为 是非 自愿的,而姚先生乘人之危,侵犯了王女士之后,便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聚会喝酒是一件寻常的事情,但是在喝酒的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量,不要让自己陷入醉酒的状态中。而在酒局之后,无论是为自己考虑还是为醉酒朋友的人身安全考虑,妥善将其送至家中,是可以对这类事情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就像天下无不 散之筵席 ,大家开开心心的聚在一起,在散席之后,便安安全全的返回家中。 % }# \2 C( d6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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