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花季少女 2013年7月的某天,一位年轻母亲急匆匆的跑到了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警局中,带着哭腔向警方交代来意。 “我闺女已经三天联系不到了,她去哪了啊。”报案人显然有些慌张,在警方的安抚之下,她断断续续地讲述着女儿小美(化名)失踪的全过程。
原来,时年十六岁的小美已经辍学很久了,初中没有读完的她早早地便开始工作,失踪之前一直在镇上的一家服装店上班。三天前,服装店老板找到了小美妈妈,称小美已经三天没有来上班了,更让小美妈妈感到紧张的是,这三天里小美也没有和家里人联系。 在联系无果之后,小美妈妈终于来到了警局中报案。在寻找小美的过程中,警方也对她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 徘徊在宾馆 小美的爸爸妈妈,自从她两岁起就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家。年幼的小美一直是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美也变得越来越叛逆。
“她失联不是一次了,以前就离家出走过。当时好像是她初二的时候,她给家里留了个纸条就走了,说是跟朋友去成都赚钱去了,电话也打不通,我跟她爸找了一个礼拜才把孩子找回来,不过回来之后说啥也不上学了,就想赶紧挣钱。”小美妈妈如是说,难道这一次小美也是不辞而别出去打工了吗? 联系到当时与小美同行的朋友后,却被告知小美并没有和自己联系过,也没听说她想要出去打工,这条线索基本断掉了。不过在对小美的这位朋友进行走访时,警方又得到了新的线索。
小美有一个名叫杨军(化名)的男朋友,或许小美跟他在一起。获知这条线索后,警方开始对杨军进行调查。杨军,男,时年二十来岁,是南江县本地人,据了解,这个年轻人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正当职业,曾经做过短工,但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工作。 而后,警方将视线放到了杨军的身上,企图找到小美的下落,果然不出警方所料的是,在杨军的通话记录中,他曾经和小美有过联系,而时间正是小美失踪的那三天。这下,警方确定小美的失踪一定和杨军有关了。在周边群众的帮助下,警方开始对镇上的酒吧宾馆进行调查,很快便在某宾馆的监控摄像中找到了杨军朋友的身影。 那是凌晨一点左右,在镇上一个小宾馆的走廊里,警方看到了不少年轻男女,一直在走廊上说着话。而后,一名陌生男人出现在了监控摄像里,这些原本在走廊上的女孩子们便被送进了房间中。
他们在干什么,为何会在深夜里徘徊在走廊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警方找到了当时的小宾馆。让警方感到十分震惊的是,当几人来到这家宾馆的某个房间时,小美和她的男友杨军正坐在床上,身边还有几个同龄的年轻人。 将几人全部带回警局后,审讯人员开始逐一进行审问。原来,杨军及其朋友长期做着色情服务,他们负责和各位大老板、包工头等联系,将包括小美在内的年轻女孩子骗到酒店,进而从事邪恶交易。 一案又一案 回想起那段黑暗的人生经历时,小美心中还是很恐惧,她没有想到,自己的男友竟会为了钱将自己往火坑里推。那时,男友骗自己称要带着她认识一些“大哥”,而后便将她带到了酒吧中让她陪酒。更为过分的是,陪酒结束后男友竟将自己送到了宾馆中,和所谓的“大哥”共处一室。通过小美失踪案,警方竟牵扯出了一连串的色情交易服务,将几个嫌疑人依法拘留之后,警方松了一口气。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案件告一段落时,又一起失踪案出现了。就在南江县城里,一对小姐妹失去了下落,且已经半个月了。 这对小姐妹,一个叫小娟(化名),时年十三岁,一个叫小丽(化名),时年十四岁,2013年暑假时,两姐妹称要离开镇上外出赚钱,然而还没过多久,其家人们便发现了问题
一对还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到哪里打工都是雇佣童工,她们怎么会突然出现这种想法呢?更让家里人担心的是,这对小姐妹根本没有来到她们曾经说过的餐馆里打工,那么她们去哪里了,难道和小美一样被人骗去陪酒了? 不敢多想,警方来到了当时小美等人陪酒的酒吧中,在那里对酒吧老板和老板娘进行审问。在审问中两人交代,小娟和小丽确实曾在这里从事过陪酒服务,不过后来人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她俩一直跟我们同吃同住,因为俩人最初来我这是干服务员的,我看着她俩岁数就不大,但是那会缺人,我也就没说啥让她俩干着了。”酒吧老板如是说。
“后来她俩就跟着那个叫杨军的一块了,就你们前两天抓的那个,好像也干着陪酒的活,我还看到之前有人把他俩带上车,不知道去哪里了。我知道杨军一直干着这种事,把我酒吧搞得乌烟瘴气的,后来我就跟他闹掰了,让他上别出去。”一提到杨军,酒吧老板似乎有很多的怨言。 看来,这对小姐妹的失踪也和杨军脱不了干系。将视线转移到杨军等人身上后,他们交代曾经确实带着两个小孩卖过淫。在获知两个孩子的下落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将囚禁在一间出租屋里的小娟和小丽解救了出来。直到两人获救,杨军等人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件才算告结。在本案中,以杨军为首的作案团伙共胁迫十名未成年女孩从事陪酒卖淫等活动,尽管这十名女孩最终没有出现伤亡等情况,但其心理阴影却是永远都磨灭不了的。 杨军等七人的行为,涉嫌组织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之下,判处杨军等七人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万余元。 反思 案件结束了,但反思还没有结束。一些只有十余岁的小姑娘竟走上了这样的一条人生之路,究竟是谁的过错呢?据了解,以小美小娟和小丽为首的几个孩子,几乎全属于“留守儿童”,在学校里,他们不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待见,在家中他们也不受重视,这样的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让几个花季少女并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 向小美等人的未成年女性被强迫卖淫的事件还有很多,在法律和正义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很多案件正在上演。我想,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需要多多关照这些孩子,他们同样值得更为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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