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保安公司金服中心清分员林某盗窃银行现金、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判决书。
首先,法院审理查明林某职务侵占事实。裁决书显示,林某系衡阳市保安公司(下称“保安公司”)的金服中心清分员,负责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托管的现金的清分、保管托管箱钥匙、网点现金调拨与配钞。 2019年12月开始,林某为偿还赌债和支付毒资,在进行现金清分工作时,开始从中偷拿现金,藏入衣袖或口袋内带出清分室。后为避免事情败露,林某用从网上购买练习点钞所用的“练功券”,掺入清分的现金中掩人耳目。 保安公司员工陈某的证言证实业务流程存在漏洞。清分员林某可以直接接触到现金,保管托管箱钥匙,还负责配钞,控制哪些钱流向银行,哪些钱不被银行提走。陈某还表示,公司有查看清分室监控权限的仅一人,但他没有查看监控。 2020年8月20日下午,华融湘江银行的工作人员到保安公司清分室查库,发现林某经手的现金出现短款,后林某遂携剩余的3.3万元现金逃离公司。经清查,林某经手的现金共短款44.76万元。 其次,法院审理查明了林某容留他人吸毒事实。裁决书显示,2020年8月20日下午,被发现经手现金出现短款问题后,林某离开公司,并租赁了一间房。次日,邀约好友到租住房内吸食毒品。同日,林某在租住房内被抓获,公安机关共缴获赃款1.98万元。据查证,该笔现金是林某前一天在保安公司清分室盗窃所得,公安机关已将其发还保安公司。 最终法院判决,林某犯职务侵占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赔被害单位衡阳市保安公司损失金额4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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