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安徽歙县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歙县警方调查,网传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内容属实。 警方通报称,8月4日15时许,侵害人王某某(女,14岁)与被侵害人朱某某(女,14岁)在城区某餐厅相遇,因两人曾在QQ上发生争吵,王某某提出与朱某某约架。后王某某等10人和朱某某于16时许来到附近一公厕内,继而发生了欺凌事件。 目前,10名违法行为人全部到案接受调查(其中8名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陪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某等10名违法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其中对1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对王某某等3人分别处以九日至六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因该3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2人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其他4人因情节轻微依法不予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已对被侵害人朱某某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相关法律规定,不要传播案件相关视频、图片等信息。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共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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