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出轨这种事,第一次和无数次没有区别。 啥意思呢?就是有了第一次出轨,之后就会有无数次出轨。说白了这玩意儿上瘾。 45岁的廖阿姨对此深有感触。 廖阿姨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负责给五星级大酒店打扫卫生。 能在五星级酒店工作的清洁工,长相自然不会太差。这些单位对员工有着严格的要求,迎宾小姐姐必须颜值上档次,哪怕是在客房扫地的清洁工,长相都不能太丑。 廖阿姨对自己的这份工作挺满意的。 只不过,在酒店这种场所工作,廖阿姨经常看着青年男女来开房,其中不乏一些带着别人老公或者老婆来偷情地“偷吃”家族。 廖阿姨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 时间长了,她的思想就受到了影响。加上老公又在农村,从来不会进城看她。所以孤独寂寞的廖阿姨,生活中就喜欢跟一些男同事开玩笑。 就这样,她有了第一个男闺蜜,还是个血气方刚的90后。讲述人:廖阿姨,45岁,酒店服务员 大家好我是廖姐,出轨这种事,挺丢脸的。 我之所以主动联系猴哥,让他把我的事写出来,只想给老姐妹们带去一点启发,希望她们不要重蹈覆辙,走上我这条路。如今我已经被出轨弄得家破人亡,实在对不起老公。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城里上班,老公在乡下养牛。 本来老公不想让我进城打工,想让我跟她一起养牛。但是养牛太累,我的身体不大好,只能做点手上的工作。所以我来到了城里,虽然离家不算太远,也就几百公里。只是农村人都节俭,为了省钱,我一年差不多只有中秋节,清明和春节,这些日子会回家。 长期不在一起,夫妻之间就缺少沟通。我老公和我的生活方式也越来越格格不入。 我喜欢干净,老公呢,一天一身泥泞回来,十天半月都不会洗一次澡。 于是生活中的小摩擦就越来越多。 在家里得不到温暖,我只有把情感寄托在单位。 单位很热闹,同事很多,从十八九岁的年轻小妹,到四五十岁的清洁工都有。我呢,性格开朗,渐渐就跟一个90后小伙子混熟了。 小伙子喊我姐,对我很好。 我呢,啥都跟他说,我们俩的关系,可以说是异性闺蜜。
只不过,天底下哪有什么纯洁的男女关系啊!所有的异性闺蜜,都是成为情人的前奏。 因为家里穷,小伙还没有结婚,平时有点腼腆。 我呢,看见他不善言辞,就喜欢逗他,没事就开几句玩笑。小伙可能觉得我喜欢他,有一天我去客房扫地,小伙是端盘子的,那天正好休息,看见我在打扫卫生,说我累,就来帮我打扫。两个人在那种封闭的空间,自然而然的就动了情。 “我是猴三”原创作品,首发今日头条。上今日头条,关注“我是猴三”。 从那天之后,我们俩就在一起了。只是年龄差距大,不好光明正大在一起。我也不想毁了小伙子的名誉,让他找不到女朋友。我呢,也是有家庭的人 ,不想让人说闲话。 所以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地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说真的,在我来酒店上班之前,我觉得出轨很可耻。毕竟我的思想很传统,在45岁之前,我就只有我老公这么一个男人。也觉得女人就应该从一而终。那时候我老公没事还会跟我开玩笑,问我要不要去找个男人尝鲜,我都骂她神经病。 因为这种事儿,在我的骨子里我都认为是一件很肮脏的事儿。 但是到了酒店上班,每天看到这些男女进进出出。特别是查房,站在过道里都能感受到那种风气,所以人自然而然地就变了。加上老公常年不在身边,小伙子跟我又走那么近。
其实第一次出轨的时候,我十分内疚,晚上还偷偷哭了。 总觉得对不起老公,也对不起自己多年以来的忠贞。可是这种事儿,随着时间的推移,内疚感就越来越小了。特别是看见小伙子的时候,那种心跳的感觉,真的很奇妙。 也许是他还年轻吧,懂得东西自然就比我老公多,每天跟他在一起,无论是精神还是别的,都有很大的收获。偷吃这种事儿,我承认会上瘾。真的,我已经欲罢不能了。 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无法面对老公。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每次跟老公在一起,我都会觉得自己无地自容。老公那么憨厚本分的一个人,竟然养了我这样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尤其是儿女,我更是小心翼翼,就怕他们知道我的秘密。 我现在过得很痛苦,虽然跟小伙子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快乐。但是如果生命可以重新选择的话,我宁愿在家跟老公喂牛,也不想再饱受现在的精神折磨。 曾经我在网上跟一个姐妹倾述,姐妹劝我:“不要给自己太大的精神压力。想开点,社会风气如此,出轨的又不止我一个人。” 可我怎么能想得开呢?推荐阅读: 32岁女子称被18岁前男友强迫"1夜4次" 男方:她主动的 近日,佛山南海大沥一位女士向我们报料 称自己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 离婚后认识一个新男友 谁知又走入另一个深渊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回忆起3月初的一场经历,黄女士仍然心有余悸,事情要从去年4月说起。黄女士在南海大沥的一间酒吧认识了这一位申先生,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过相爱容易相处难。由于两人谈恋爱期间产生太多不愉快,在去年12月二人已经结束恋爱关系。然而,记者发现黄女士抖音的聊天记录里,在黄女士所说的分手期间,黄女士曾多次主动发信息给申先生。
但因为申先生已经将黄女士拉黑了,信息并没有发送成功。 而在3月3号,黄女士在喝醉后主动打了一通电话给申先生,但当晚就发生了令她后怕的事情。
当记者问到,黄女士有没有拒绝申先生的行为时,黄女士称拒绝起不了作用,申先生“很像很饥渴一样就这样‘强奸’我”。
黄女士说,她之前是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女儿。因为怕前夫知道她有新恋情不让她见女儿,所以对申先生“服软”了。据黄女士回忆,当晚她一共与申先生发生了4次关系,直到第二天,黄女士才报警求助。
就在报警几天后,黄女士竟然检查出自己怀孕了。
于是,黄女士马上就发了信息给申先生,但申先生告知她,警方的调查已经结束,她已经被释放。
随后联系了申先生,申先生一口否认自己“强奸”黄女士,他坚称双方发生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的。
申先生还向记者吐苦水,他说交往初期黄女士一直隐瞒自己的年纪、婚史,这一切都是他后来才慢慢发现的。
至于黄女士怀孕了的问题,申先生就强调孩子绝对不是他的。
申先生: 这个是假的,她以前经常用这种手段来骗我。 有律师就表示,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均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加上公安机关已经调查完毕,认为申先生并不构成犯罪,针对黄女士的诉求,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 吴斌: 强奸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明确规定,主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才能构成强奸罪。实际上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看证据,我们刑事法律的规定,证据一定要确凿充分,在这个案件当中,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受害人陈述的前后一致性,供述方面是否也是一致的。在本案当中,因为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已经认定是不构成(犯罪)的,这个证据可能不能达到确凿充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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