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一段视频疯传网络,引发了网友们强烈愤慨,视频内容为:一名老大爷有特殊“癖好”,挤公交的时候喜欢在车上脱裤子吓唬学生和老太太,一天4趟车,老大爷要围上来3次。
有一次老大爷的无耻举动差点把一个老太太心脏病给吓犯了,这一次开车的司机实在忍不了了,老大爷上车的时候遭到了女司机的怒吼,当众怒斥,要求老大爷下车。 这件事经网络视频曝光之后,迅速引来人们关注,5个小时点赞量过万,网友们对此气愤难当、愤愤不平。
在看过视频介绍之后,也是被这位所谓“老大爷”的行为给震惊了,从他的衣着穿戴来看,看着挺普通、挺素朴的一位老人,如果只看衣着,没有人会相信他竟然是这样的人。正所谓“人不可貌相”,很多人、很多事,只看表象的话什么都看不出来,毕竟有句话叫做“人心隔肚皮”。 说到这很多网友心中浮现出一个疑问“这位老大爷车上脱裤子的行为,到底是属于道德范畴还是法律范围之内的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位老人公交车上脱裤子,把老太太吓得差点犯了心脏病、吓唬学生,不管他脱到哪种程度,其行为相当恶劣、影响太坏了,已经涉嫌猥亵了。这位老人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良知、公序良俗,而且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 e5 u7 P- J3 _4 g1 b6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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