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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润春风屿湖项目无预售证挖坑即违规收钱,请房管局介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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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9-2 16:53: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5 {6 I) s# z  h( K  z, L* s  i

7 v  r( g' b+ K& t- t近日蓝润春风屿湖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项目还只是打围挖基坑,即开始收取定金,现场不明真相的缴费民众踊跃,据售楼部自己介绍 ,售楼部亮相仅两个多小时,违规收费就超过40人次。
: }8 I( ~  r. t$ {! W) u, Z5 P& S       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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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蓝润地产在南充尚不是首次这种操作,在2018年蓝润进入南充的第一个楼盘“蓝润城”也发生过该类情况。如今已养成违规售房习惯,严重影响了南充房产市场秩序,请房管局介入处罚。@南充市房管局 . @4 C0 ^& P/ [. _-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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