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讯(杨岚 郑小艳供稿 许鹰编辑)记者获悉,彭山公安交警出新招加大对行人交通违法陋习管理力度,开展行人违法集中整治。有网友在网上提出质疑:“走路真的也会被罚吗?” 据了解,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近期在主城区,加大了对行人交通违法陋习的管理力度,将“口头警告”顶格升级为“处罚”。以此来增强市民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助力彭山“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力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在街上,记者跟随公安交警实际了解了整治情况。在希望城附近,公安交警为不走人行道的市民许大爷开设起了“一对一”安全宣讲教育。“大爷,刚刚您横穿马路,不但对自身安全没有保障,还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如发生意外,得不偿失。这次对您进行5块钱的罚款,希望您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在彭山区委门口,一大妈由于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第1种、第2种行为)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对其进行了罚款5元的处罚。
彭山公安交警介绍:“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可依据相关法律 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5-3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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