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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5-9 15: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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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广元
网友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8 d" p9 y7 ?& ^2 } a! G) @
2008年“5·12”地震后该房屋受损严重,经专家鉴定为危房,并下达撤离通知书,曾召忠户共5人(曾召忠及妻子沈玉连、长女曾静、次女曾珍、母亲李生珍)在申请在惠家沟划分宅基地进行了灾后重建,并领取灾后重建款19000元。房屋建成后,曾静、曾珍分别成家,2011年,曾珍丈夫张小均将户口迁入活力村八组,其子曾圣博、女儿张紫棋分别于2011年10月、2015年2月出生。2017年,东西干道项目拆迁,张小均及其子女曾圣博、张紫棋3人符合政策并纳入了拆迁安置,曾召忠及妻子沈玉连、长女曾静、次女曾珍、母亲李生珍5人已划分宅基地进行了建房,不符合政策,未纳入拆迁安置。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P8 l7 |3 {, j
广元经开区下西坝街道办事处8 u; R2 h! W% ^5 P- ?/ `, s& c- j,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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