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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首席编辑 胡 晓)近日,本网从重庆市大足区环境执法支队获悉,6月14日,该支队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庆市大足区建德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及法人谢德建违反相关环保法规行为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罚款。
' J; r1 T% {3 | t6 F( i 据该支队出具的渝足环执罚(2019)039号和040号巜行政处罚书决定书》称,重庆市大足区建德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建设有废旧塑料收购、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但该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项目于2014年3月投产至今,其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故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谢德建作为该项目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有直接责任,该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谢德建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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