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东坡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国家、省、市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大练兵活动。在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着力开展“四个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加快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开展蓝天保卫战执法行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经信、应急管理、人社、税务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全区砖瓦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推动砖瓦行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碧水保卫战执法行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开展护河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开展净土保卫战执法行动。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按照“环保+公安”5项工作机制和“环保+公安+检察”6项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力衔接。 开展排污许可执法行动。会同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排污许可规范管理要求,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 (东坡生态环境局 刘继忠) 1 m, t2 L8 W' l#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