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无“法”“量”你无法 —— 一个副镇长的“法”规 践踏道义、撕毁诚信、绑架法律……说起四川江油市含增镇原副镇长赵邦太,许多当地人直摆脑壳:赵邦太,有点怪,空饷一吃许多载;赵邦太,有点坏,欺压百姓把“良心”卖。 据有关知情人讲,赵邦太把“我是老大、我就是法”发挥到极致,让观者汗颜,让闻者耳梗。他以含增老大自居,长期利用白龙宫旅游资源进行“吸引承包人、赶走承包人”的欺诈营利行为。赵邦太善于拉关系、编黑网、织恶势、毒霸一方,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对此深恶痛绝,奈何山高皇帝远,拿他没办法。赵邦太还“深谙”法律政策,为了规避自己是“吃皇粮”的身份不能兼营法人,而将白龙宫的法人代表几次交替“易主”给他妻子杨洪芝和兄弟赵邦明。顺利实现了“空饷照吃、法人代表照当、外水照得的”得意人生。 何怀熬是“赵邦太”众多知情人中的一个。他曾是白龙宫的受让人,后来何怀熬由受让人转变成了受害人。一是:自己饲养的梅花鹿被赵邦太找人恶意打死了六只;二是:何怀熬本人也被赵邦太找人故意打伤;三是:转让白龙宫时签订的转让协议被赵邦太单方“撕毁”,其签订的白龙宫整体转让付定金特约协议也被“无效”。为了让自己的单方毁约“合法化”,赵邦太动用司法系统关系,以虚假诉讼至法院,最终获得一审、二审的“胜诉”。不难看出,赵邦太是以“非法的手段”为“抢回资产、且将”何怀熬撵走、打走、赶走白龙宫”的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 何怀熬曾向省第十巡视组反应赵...... 何怀熬其实也是一个有正气的人,对待赵邦太的“歪风邪气”他不是一味惧怕;他也不是被追被赶就躲的人;他也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事业刚起步,岂能说走就走?赵邦太见一些伎俩奏效不大,也不断的花样翻新,强硬兼施,赵邦太就曾伙同他人串通一气强制停止白龙宫的漂流……达五年!导致何怀熬每一天的损失就达2万元。 赵邦太目的一个:一旦有利,就赶走受让人,自己独享生意好的“红利”。 赵邦太确实是一个“聪明人”,生意不好时,招商引资找“受让人”来转让,收定金过日子;一旦受让人经营好了,就想尽一切办法赶走受让人,自己独享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确实是”猫翻蒸子给狗干“的现实案例。 但,谁能对赵邦太的恶劣行径进行监管,并对其黑恶势力进行管控呢?何怀熬,为此想尽办法,却还是效果甚微。但他坚信,邪不压正。 2016年5月10日,何怀熬向四川省第十巡视组反映赵邦太的严重“涉黑”问题,江油市人民法院同年7月5日调查核实做出的答复是:“赵邦太组织黑恶势力,扰乱何怀熬正当经营。” 同年6月12日,四川高院做出(2016)川民再170号判决,认定何怀熬与赵邦太签定的定金转让合同合法有效。一、二审的相关错误判项被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定金协议条款依法有效,白龙宫四、五组的旅游资源总价700万元,因四组五组的资源只能租用,不转让,整体转让协议不再重签,何怀熬无任何过错,应继续履行。同时,驳回白龙宫旅游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让人大跌眼镜直呼辣眼 但江油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某、法官王某某、廖某某在执行以上面领导正确指示和高院正确的再判结果时,仍旧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本意,不按章执行,而执行一、二审判决协议无效不再具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甚至还变本加厉的设套把何怀熬纳入“失信名单”,把白龙宫整体转让合法有效改判为“民间借贷”的执行措施,终结(2016)川民再170号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如此胆大妄为的不作为、乱作为让人大跌眼镜,直呼辣眼。 小孩子都能明白:打了别人,就不是乖孩子,就要受罚的道理,在大人的世界里居然行不通了。 何怀熬人被故意打伤,梅花鹿被恶意打死,合法的转让定金合同却不能保证正常经营,还被无故停止漂流,导致日均损失2万……上级纠正了,下级依然徇私枉法、曲解歧意,依旧变本加厉“压迫”何怀熬。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朗朗乾坤,岂能容小虫做梗。我们期待天水清日月明…… (胜强 永强 成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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