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女子李丽(化名)过生日,一闺蜜和其男友卢某来给她庆生,晚上送其回家的路上,卢某持菜刀将李丽挟持到小树林强奸。法院判卢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跟朋友一起吃饭庆祝自己生日,原本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可对李丽来说却是一场她不愿提及的噩梦。2016 年 11 月 14 日,李丽过生日,当天 20 时至 22 时许,男子卢某和女朋友等人一起为李丽过生日,之后众人一起来到卢某女友租住的位于甘井子区某街道的出租屋内。 当晚 23 时许,卢某提议由他送李丽回家,卢某离开时将出租屋内一把菜刀带在身上,在经过某小学时,卢某持菜刀挟持李丽至附近树林内,采取恐吓、胁迫方式强行与李丽发生性关系。事后卢某逃离现场,李丽拨打了报警电话。 2018 年 3 月 14 日,卢某被押解至大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2018 年 5 月 23 日,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犯强奸罪对卢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卢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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