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该养生馆的警察表示,从警十多年,曾听过母亲将女儿推入火坑、丈夫介绍妻子卖淫的,但相差27岁的母女在同店卖淫,倒是头一遭。当然,母女俩选择“同舟共济”“风雨与共”确实看完是三观尽毁。但此案中的母女俩人好歹均是出自自愿,并未遭胁迫。而日前,台湾彰化一位年近40的母亲,10多年前参加灵修团体,相信学堂创办人与其性交能获得正面能量的说法,不仅把自己献给了该创始人,甚至还把自己当时仅11岁的稚女当成贡品,以配合“能量导引”为由让灵修团体创始人“破处”。其行为简直令人发指。这世界怎么还有这种奇葩母亲! : x; |$ h. w9 z9 A" j3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