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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兹市稻谷溪湿地公园流转两百亩土地11年遭质疑 % v1 c {6 d! p# \6 u
法制传播网综合讯 近日,湖北省松兹市一群众给媒体反映说,松兹市稻谷溪城市湿地公园在南海镇剑峰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有两百多亩土地被以土地流转的名义以租代征,涉嫌截流群众土地补偿标准,侵犯了群众的利益,群众意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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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媒体到湖北省松兹市,对此事进行走访调查。
) ?+ m! y8 G3 u0 f0 N在松兹市南海镇剑峰村一个省道边,媒体看到,路边有一个面积很大的大院,大门口旁边用一两米高的蓝色墙砖围堵着,大门口有一个用蓝色框架搭起的大门,大门上面写着松兹市稻谷溪城市湿地公园,承建单位是西安华曦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大门旁边,还立有一个一两米高的招牌,上面写着稻谷溪湿地公园是小南海生态涵养区建首批启动建设项目之一,规划用地3147亩,一期占地1980亩,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建设投资1.33亿元,拆迁投资1.44亿元。进入大门里面,媒体看到,有很多土地平整正在进行,有的土地刚刚推平,有的还是一片大坑,其中大门口还停着一辆带履带的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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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P5 c& V5 l N在剑峰村北头,媒体看到,路边还有一片拆迁的痕迹,被推倒的房子建筑拉圾还没有彻底清理完堆在路边。一个群众告诉媒体,他是剑峰村16组的群众,前不久松兹市稻谷溪城市湿地公园占用了他们剑峰村二百多亩地,其中十几亩是征的他们村的地,一亩地包括青苗共补偿二万四千元,其他二百亩土地都是以土地流转名义租的群众的,一年一亩给群众一千元钱,流转十一年,就是一亩地十一年给群众一万三千二百元钱。这二百亩地包括被征用的十几亩土地,有很多都是他们村上好的稻田,有的还是基本农田。他们质疑这些好地被征用了,为什么只给群众二万多一亩,补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有没有降低群众土地的补偿标准,那二百亩被流转的土地为何一年给一千元一亩,并为何流转十一年,十一年以后这二百亩土地怎么办,是退给群众还是政府采取什么措施给群众收走,这些问题从村里到镇里都没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群众担心的是,这二百亩土地上面都建成了永久性建筑物,以后还有法归还群众吗?不归还群众了又如何给群众一个怎样的说法,难道这二百亩土地就这样被政府收走了?另一个群众说,听说这个湿地公园国家给的补偿标准高,不知道到下面咋弄的给的标准那么低,是不是让村里镇里把补偿标准给降低了,群众的土地补偿费用让有关人员给截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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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o9 T3 Z: ` _7 E7 E) ~/ Q在松兹市小南海生态涵养区建设指挥部,一个姓孙的工作人员说,湿地公园征剑峰村群众的地有十几亩,一亩包括青苗补偿费用2.4万,根据是湖北省政府鄂政发2014(12)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补偿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补偿标准的70%。从这份文件中媒体看到,湖北省松兹市南海镇的补偿标准是一亩30800元。关于一亩地只发放补偿标准70%的文件,媒体按照孙主任所说的提示,媒体却始终没有查询到这份文件和有关这个文件内容。关于剑峰村二百亩土地为什么用土地流转的名义从群众手中征地,哪个领导批准的,依据是什么,孙主任并没有提供出湖北省及荆州市的任何文件和有关批复,也没有看到有关这二百亩土地有关的土地置换手续和失地群众的安置方式,也没有说这二百亩土地到期后应该怎么办,是退还群众,还是继续流转。媒体只看到了这二百亩土地的规划和和二百地亩地的流转协议书,也就是所谓的租地手续。对媒体的来访,南海镇一个姓刘的镇领导故意用当地浓重的方言发泄着对媒体的不满,甚至嘴里不干不净,“我们这个小地方的问题,怎么可能会有群众反映到北京你们那个地方呢”?在剑峰村服务中心,媒体看到,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支书的办公用房达三十多平方,其中还不包括里面关着门的一个套间,办公面积严重超标。 c7 `8 P6 G/ y u' K. `" ~
媒体咨询得知,关于国家及地方湿地公园给群众的土地补偿,按规定应该按标准一次性补偿给群众。媒体质疑,湖北省政府关于松兹市南海镇土地补偿标准是三万多一亩,而南海镇一亩地只补偿70%二万多一亩,依据到底在哪里?关于稻谷溪湿地公园用土地流转的名义用的剑峰村群众的二百多亩土地,究竟是哪个领导批准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真正存在群众所反映的降低群众土地补偿标准和截流克扣群众补偿款问题?国家给群众的补偿款有关部门是怎么使用的?这些土地补偿款究竟给群众发放了多少?这里面究竟有多少问题?对于媒体的反映,会不会引起松兹市有关部门的重视?
' B8 t% o9 ?6 ~6 J! G _对此事进展媒体将进一步关注。
, ~/ C' E0 k6 J. f, u0 r7 [5 u4 u(来源:大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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