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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停车费1500元,首创光和城业主怒拉横幅抗议黑心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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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14:41: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成都区东丽街58号首创光和城开发商:成都首创正华置业有限公司欺诈业主具体如下:
: u, H0 w; j; S/ e, @3 q, |: b首创光和城的车位对小区业主只能以购买(最低14万一个车位)方式或临停方式(1500元一个月),不能以月租方式,3 u  u8 a7 u- o; \" B
请看首创开发商发的通知大面积的地坪开裂,另外,看起来就这个样子。实际这个奢华的车位和安置房差不多。+ b, U9 J* c& m. ^% A% y2 N1 d
我们广大小区业主认为:' x. E% p9 j% C7 ^4 b/ Q
1.在当初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十二条车库车位的处分和使用中,商品房买受人(业主)可以买或租,但实际不让业主租车位,只能买或临停,这是欺诈
: g; A$ E; {3 M6 j0 ~) ^% R- x2.<<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中第十四条(稳定使用性质)明确规定: 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而首创正华开发商将小区的固定停车场私自改变使用性质为临时泊位,以抬高收费标准, 公然损坏业主利益和置<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而不顾,公然挑战政府公信力。
. W4 ~+ H2 l$ e) I: E3 c3.即然按临停来算,临停必须上交成都市财务局,请提示政务公开,请出示成都首创正华的每月临停收费交给成都市财务局的交费清单,<<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中第十八条 (临时泊位收费)规定: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由文明交通劝导队执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汇总后解交同级财政,
2 F9 {/ i7 b1 i# e+ C- G$ m  生气的业主今天选择了拉横幅来抗议,这不是经济问题,这已经是一个民生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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