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将加大对昆明市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此外,还将采取部门联动,以县为主,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目标,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学校要动态管理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 通知明确,各地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对昆明市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考核;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矫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实现心理健康辅导常态化、全覆盖;切实抓好学校关爱活动室建设,配备图书、计算机等设施。 通知还明确,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沟通制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建立教师定人帮辅制度 通知提出,以县为主,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认真执行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依托属地乡级人民政府,积极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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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期间教师定人联系帮辅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学生课外管理。 通知明确,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带子女到务工地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和《关于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切实保障在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做到“同城同教”,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6 T0 w" J" g- m2 r, {8 B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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