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起,青白江区居民张先生的人生,就像坐了趟过山车。此前,他是一名化工技术人才,月收入逾万。每月留下一些生活费后,张先生都将剩下的工资,悉数转入妻子胡女士账户。银行流水显示,2010年以来,他一共往妻子账户转入70余万。 然而张先生表示,自去年9月检查出前列腺癌后,他想让妻子拿点钱出来治疗,但胡女士却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审法院支持了张先生离婚请求。不过让张先生始料未及的是,胡女士账户内,能够分割的现金仅有300余元。 银行流水显示 转入现金达78万 张先生和胡女士2005年结婚。两人均属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张先生现年51岁,胡女士比他小4岁。 张先生平时帮人做工程,四处奔波。由于张先生懂化工,外出打工期间收入可观。“大多数时候,月收入都会过万。” 至少从2010年起,每月领到工资后,张先生除了留点零花钱外,都会悉数转入胡女士的银行账户中。银行流水显示,胡女士的两张银行卡先后收到过张先生转入的约60笔现金,总数达78万左右。“2010年前,我也是按月把工资转给妻子。结婚以来,我转给她的钱应在100万左右。” 不幸的是,去年9月,张先生患上了前列腺癌晚期。在筹措手术费时,妻子却告诉他家里没钱了。张先生妹妹表示,由于哥哥按月将工资转给妻子,“生病时,他自己的银行卡内仅有1万余元。去年哥哥做手术一共花费6万余元。我借了5万给他。”张先生统计,从去年9月6日检查出前列腺癌到今年2月27日,各种费用已花去9万余元。“我已向妹妹借了10万元。” 账上只剩300余元 丈夫质疑:70余万哪去了? 因为妻子拒绝支付医疗费,张先生将妻子告上法庭,除请求离婚外,同时还请求法院对夫妻二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离婚不是我的目的,但确实是没钱治病啊!” 诉讼期间,法院调取了胡女士名下的银行账号,发现账户内余额仅有300余元。另外所有的证券、股票加起来,价值也不过数千元。这一切让张先生感到非常奇怪。张先生介绍,两人结婚后,他们于2006年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每月月供仅有600余元。另外妻子从原公司下岗后,也得到了一笔近十万元的补偿金。” 法庭上,胡女士表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先生确实将部分收入交给她管理,“但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中已经全部消费了。”对此,张先生提出了质疑,“就我的了解,对方(胡女士)是一个极为俭省的人。我转给她的70多万,咋能说没就没了呢?” 由于双方均一致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两人一致认可共同所有房屋价值34万。住房归胡女士所有,但胡女士需支付张先生房屋折价款15万余元。 丈夫提起上诉 妻子:钱用于十几年的家庭生活 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张先生现已提起上诉。张先生表示,一审中,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查明胡女士相关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但法院只调取了对方账户余额。”案子进入二审后,张先生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请查明胡女士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同时,张先生妹妹也以张先生、胡女士二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试图讨回之前自己给哥哥垫付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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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 [/ j. Y; u4 q1 C昨晚,成都商报记者与胡女士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胡女士说:“十几年用了几十万都是我们共同生活一起用的,这算过错?我本来想和他好生过日子的,都是因为他妹妹从中挑唆。每年给老公父母,还有老公妹妹的儿子都给了好几万。”对此,张先生予以否认,“每年我和妻子共同生活时间也就一个月左右。其他时候我的开支,都是自己解决。这些钱究竟去了哪儿,我期望法院能够查清楚。” 律师说法 若查明有人转移财产 将少分或不分财产 针对此案,省律协民商委副主任、资深家事律师张承凤表示,胡女士银行流水明细将是查明本案的关键,“经张先生申请,法院若认为确有必要,有权对胡女士名下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进行调查。在这一过程中,若胡女士存在大额、异常支出且无法给出合理理由,该笔支出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这一过程中,若查明有人转移财产,就有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 F' [: Q7 k$ P# ^4 K
本文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张柄尧, J7 q) y1 E) c5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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