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因发现顾客在挑菜时有小白菜的菜叶掉落了又没买走,大朗镇一家菜摊档主张某父子一怒之下将这名男顾客打伤。案发后,张某父子向受伤顾客赔偿了11万元,获得对方谅解。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张某父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 男子张某及其父母姐姐一家四口,在大朗镇大井头村菜市场经营卖菜生意。父子二人分开摆摊。2016年3月10日9时许,顾客王先生与妻子来到张某所在的菜摊档位,挑选小白菜。在挑选过程中,小白菜有菜叶掉落。张某看了,认为是王先生夫妇在挑菜时任意剥掉菜叶,要求对方把菜买下来。王先生则认为,这菜叶是自己掉的,并非他们故意剥掉,拒绝购买。张某和王先生因此吵起来,并引发肢体冲突。后张某在菜摊上随手拿起一把西瓜刀,欲砍王先生,幸好被张母和在场其他摊位档主拦住并将刀夺走,王先生夫妇趁机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