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讯 衡阳男子黄某听信“偏方”,竟向徐某购买猫头鹰用来治病。黄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2016年7月,黄某以每只70-100元的价格向徐某购买了14只猫头鹰。经鉴定,其中红角鸮12只,雀鹰2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收购野生猫头鹰10只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