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呈报的《潢川法院春节期间持续开展“春雷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潢川法院信息〔2017〕第2期)受到县委书记赵亮重要批示:“县法院春节期间持续开展“春雷行动”,打出了声威,维护了法律尊严,望再接再厉,全年持续。”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堵住规避执行的外逃老赖,妥善解决一批执行难案。根据省高院、市中院部署,自2017年1月18日以来,潢川县人民法院全力以赴,持续开展“春雷行动”。2017年春节假日期间,该院执行局、法警队等部门干警放弃与家人团聚,坚守工作岗位,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做到思想不歇班,工作不断线。自2017年1月27日(除夕)至2017年2月6日(正月初十),共出动警力140人次,车辆28辆次,执行案件70件,执结案件28件,和解并部分履行16件,到位执行款302.46万元,司法拘留14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人,共编发新闻稿件12篇,其中被国家级媒体转载11篇。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及时的宣传使本次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有力保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了司法尊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威慑。 赵书记的批示表明县委对该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也是对该院全体干警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审判、执行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李健 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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