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三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山西新绛县公安局龙兴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积极作为,主动落实一村一警“三个十必”活动,通过深入走访摸排,一连查处两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案,行为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4日,新绛县公安局龙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段家庄走访时,发现该村一超市旁有车辆频繁进出,通过调查发现一黑加油站,民警当即将违法行为人段某控制。经查,其自2016年7月以来无任何手续非法销售汽油,销售额达27000余元。 1月15日,新绛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108国道巡逻时,发现车检所旁一空地上,一辆无任何标示的油罐车正在给他人加油,民警立即将其控制。经查,违法行为人蔡某从他人手中购买一辆无任何手续的二手加油车,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柴油销售,从中牟利。(聂文玲 杨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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