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这份应急处置预案,首次依法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范围,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做出系统性安排。 什么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为四级 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如果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地方政府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就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 " J% \1 G3 [/ }& F% @* V
对于这种情况,预案要求,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风险级别,分级进行应急处置。 什么情况算I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呢? ' l! o* J* V* `% G+ X
举个例子,如果省级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出现违约;或者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偿还债务本息,这就算I级(特大)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测主体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必要时将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财政重整计划,主要是进一步把财政调整到比较好的一个应对应急处置的方向来。比如说,要拓宽财源,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欠费的力度。另一方面,它优化支出结构方面特别强调,不得因为偿还本息债务,影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赵全厚(资料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旦发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必须要提前2月报告,如果出现4级及以上风险,那么相关人员要进行相应处理。此外,《预案》提出,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区分不同债务类型实施分类处置措施。 专家:出台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我国发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是说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风险吗?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份文件呢?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此时出台这个文件,可以用五个字解释——防患于未然。当初《预算法》通过的时候,第三十五条就规定,国务院要建立地方政府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这次出台这个文件,实际上是在按照《预算法》要求,尽快完成这样的一个预案。 财政部:总体风险可控 但仍存在新的问题 从债务率和负债率来看,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如果以债务率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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