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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5点40分 ,位于板桥街三江澜岸小区门口发生了一幕门卫保安刻意刁难业主,阻扰业主进入小区的闹剧,当事业主开车准备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当值裕強物业公司13#保安员要求缴纳4元停车费,当事业主说明拉一些生活用品进入小区,15分钟内就出来,如果超时就按照他的要求缴纳4元停车费,该保安员态度极为恶劣,口称要按规定收取停车费,当事人要求该保安员拿出收费的相关规定作为依据,结果他拿不出,门卫值班室也没有任何关于收费标准及其经过业主委员会确认的公告。为此该保安态度极为蛮横,辱骂两名女业主,随后裕強物业公司值班赖姓经理到场了解情况,任然拿不出收费依据,仅凭口说按照规定收费,当事人要求他们拿出收费标准及依据,唐突敷衍当事业主。对于这类不为业主提供合理的服务,未按物权法规定张贴醒目标识公示收费标准及依据的违法物业公司。业主建议住建委物业科予以取缔。合理保护广大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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