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年薪12万加税是谣言,那高收入标准是什么?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8 15:2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作者:伍里川

  此前众人被传言惊扰,说到底,还是担心自己被“误伤”。人们希望有一个科学严谨的标准将收入水平准确反映出来,从而为精确税收创造有利条件。

  近期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24日对新华社记者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

  谣言可破,但高收入群体的标准是什么,仍是一个众人关注而尚未明确的问题。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多年前的规定,由此,年收入达到12万元者被看成是高收入群体。传言“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之所以让很多人相信,甚至一夜之间刷遍朋友圈,和相关规定至今有效不无关联,税务部门几乎每年都会发出题为《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而众人对号入座,与其说是凑热闹,不如说是真心紧张啊!北上广的网友早就急了:12万还算高收入?直接哭了。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及: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可见,传言是将“高收入者”替换成“年收入12万元”,将“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替换成“加税”,弄得还挺逼真,但也真切反映出高收入标准“空缺”带来的误会之深。

  换句话说,如果最新的高收入标准得以确定——按照今天的物价指数,这个标准应该远远超过12万元——那么,误读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是误读不假,但要说“对高收入者加税”,尽管表述没那么准确,也已触及关键。

  确定高收入标准很有必要。无论是从加强税收管理的角度还是从调节收入分配杠杆的大局出发,“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都是必由之路,而前提是,把高收入群体“找到”和“找准”。

  事实上,我国还从没确定过高收入标准,所谓的“12万元”也最多是疑似标准,有必要填补这个空白:一来,为政策的落实提供条件;二来,让众多年收入在12万元上下的网友安心一些。

  考虑到地区差异,确定统一的高收入标准颇具难度。而实行多年的“12万元申报”堪称试验,提供了不少可借鉴之处。正在进行的个税改革要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方向发展,增低、扩中和调高,确定高收入标准,也应与之相协调。一刀切地以年收入为标准,难免有不妥之处。纳入综合评价体系,或是方向。

  此前众人被传言惊扰,说到底,还是担心自己被“误伤”。人们希望有一个科学严谨的标准将收入水平准确反映出来,从而进一步实现公平税负。让真正的高收入群体做出应有的贡献,让工薪阶层特别是那些面对高房贷、高房租、高物价常常“捉襟见肘”的人群免于充当纳税主力,这是一种务实而急迫的社会期待。


8 @* ]3 w( y- j" U: o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15 07:3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