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华商报榆林讯10月17日,榆林市正源小区业主薛女士为购水电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薛女士当场下跪,该段视频在朋友圈广为流传引发关注。由于被质疑收费高管理差,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产生矛盾,正源物业停止向9位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家里售卖水电。 业委会成员: 去年底起无法正常购水电 “太气人了、太丢人了。”提起前几天发生的一幕,薛女士说,丈夫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为了给业主们维权,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发生争执,于是物业公司停止向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家里售卖水电,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生活。17日,家中又停电停水,薛女士去购买水电时,遭到物业工作人员拒绝,于是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之下向工作人员下跪。 “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建立的,至今没有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而且物业服务差,我们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他们便对我们进行打击报复。”正源小区业委会一成员向华商报记者说。 据了解,正源小区建成于2010年,有168户居民,开发商为榆林市正源集团。正源集团成立的物业公司,2012年进驻小区后至今未与小区签订合同。 小区业主委员会一名副主任称,业主们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公开账目,改善管理无果。2015年12月,小区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后,经过街办,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今年10月业委会与另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但正源物业拒绝退出,新的物业公司无法入驻。去年底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正源物业便开始给9位业委会成员限水限电。17日出了下跪事情后,他们仍没有买到水电。业主们到多个部门反映问题无果,目前,业主委员已经将正源物业起诉到法院,榆阳区法院已经受理。 物业公司: 不卖水电是因拖欠着物业费 20日下午,正源物业负责人王建军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薛女士在下跪的前一天曾辱骂物业工作人员,并砸了一个花瓶。第二天下跪是故意的,跪完后继续辱骂工作人员。 “不给业委会成员售卖水电是因为他们拖欠着物业费,而且这个所谓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完善。”王建军称,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合法,所以与新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也无效。正源物业是与建设方正源集团的一个子公司签订了合同,所以他们必须继续管理小区。王建军表示,物业的收费只属于中等偏上,不算太高。 律师: 更换或授权均需要业主大会表决 对于正源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两方各执一词,按照规定,业主大会选举出委员会成员后,需要到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业主委员会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业主大会选举结果和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的文件,并称已经向榆林市住建局备案。 而对于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的条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实施管理,需要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商定好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将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取得物价部门批复。 针对此案例,榆林市富能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过半后,可以更换物业公司。而在此案中,开发商让自己的两个子公司签订合同,让自己旗下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也需要得到业主大会表决授权,否则就是程序不合法,合同无效,小区业主就没有和物业产生合同关系,不存在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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