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赖红 许鹰)近日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局长以“金王寺”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廉政监督员的身份参加了“金王寺”水库右干渠工程施工项目部与右干渠工程施工标段中标单位约谈会。会上,预防干警就项目部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应履行的法律程序提出建议,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金王寺工程项目是沐川县重点工程,该院在项目开始时就进行了专项预防,预防局长担任了金王寺项目建设指挥部廉政监督员,负责预防工作的宣传教育、预防制度的制定检查。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到项目指挥部进行法制宣传,提供预防咨询,增强了项目指挥部领导和干部的廉洁意识;到施工工地检查巡视,了解掌握情况,督促了各项预防制度的完善落实。 通过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沐川县院把检察预防工作贯穿于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为该县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做法得到了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此项工作开展得行之有效,为我县重点工程保驾护航,对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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