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筱伟)省住建厅近日审查通过《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这是我省首个针对住宅物业管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规程》包括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秩序维护,环境维护等7大章,对住宅物业管理全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规程》特别提出,房屋装饰装修前,装修人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根据各地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作业时间限制、垃圾清运等装修人需遵守的条款。装修人行为若不符合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制止。已造成实施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超过3700家。然而各地物业管理市场发展不平衡,物业服务不规范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主编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苟强表示,《规程》有利于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该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同时为业主评价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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