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l: a: w1 G i; m- o/ [8 t- M5 {& }李辉从二楼室外平台上坠楼后死亡 四川新闻网遂宁7月5日讯(记者 赵权军 摄影报道)7月4日10时15分左右,遂宁一男子在二楼室外平台上搬动花盆时,脚踩中已腐烂的木板,致其从二楼坠楼后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因死者家属认为,物业存在管理漏洞,致室外平台地板被损坏,最终酿成悲剧。为此,物业解释,室外平台非业主使用空间,不能堆放杂物或养花,还曾多次警告业主,要将花移入室内,以免发生意外。 家属:若物业及时补救悲剧可避免 李辉,今年59岁,家住遂宁市城区翰林名苑小区。因其生前喜爱养花,儿子搬入新家后,他在二楼客厅外的平台上摆放了不少花草。7月4日10时许,李辉见邻居蒋淑芬正在挪动平台上的花盆,就钻到平台上,开始搬动自家的花盆。 李辉与蒋淑芬系隔壁邻居关系,两家都住在同一栋楼的二楼,窗户彼此相连。在两家人的窗外有一块4平方米大小的平台,平台地板是由4块双层玻璃组成。至今,李辉家窗外平台的玻璃地板虽有裂纹,却仍在使用。而蒋淑芬家窗外的玻璃地板已于一年前损坏,被盖上层约一厘米厚的木板,后因长时间日晒雨淋,木板已腐烂。 “当时父亲将花盆搬到邻居家窗外平台上,因他踩着已腐烂的木板,随即掉下一楼后死亡。”李辉的儿子李力说。据医生诊断,因李辉坠楼时,是头部先着地,其颅骨及脊椎骨折,医治无效当场死亡。后经警方现勘后认为,李辉系个人意外死亡。 后经李家人了解,“邻居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需更换平台的地板,但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处理。”李家人认为,若物业事前能安装好平台的地板,这场意外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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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李辉踩中且已腐烂的木板和室外平台 邻居:曾被卡在平台地板中险些坠楼 据蒋淑芬回忆,事发当日上午,她在家中打扫卫生。因发现窗外平台上的三角梅很好看,就用手抓住花盆,准备给花浇水。此时,李辉听到声响后,随即走上平台,将自家花盆搬到蒋淑芬家的窗户外,还气愤地说:“我把花盆放你窗外,不会碍着你啥事。” 蒋淑芬没与李辉争辩,独自转身朝屋内走。不料,她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咔嚓”响。她扭头一看,见李辉脚下的木板被踩烂了,李辉顺势掉到了一楼。不久,蒋淑芬就听闻李辉坠楼后死亡的消息。 去年6月以前,她家窗外的平台也是块玻璃地板。当她家搞完装修,正安装防护窗。蒋淑芬走上平台,查看防护窗的安装效果。因其双脚踩在已有裂纹的玻璃,玻璃受力后裂出一个洞,蒋淑芬被卡在洞里,无法爬上楼,幸被安装防护窗的工人救起。 此后,蒋淑芬曾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该情况,希望物业能装一块完好的玻璃地板。然而,物业仅仅用工具捅掉平台上残留的玻璃碎块,在其位置上放上一层塑料泡沫后,再搁了块约一厘米厚的木板,挡住大洞,以免雨水或杂物掉入。
% B0 V H$ M m物业曾于5月12日发通知,告知业主不能使用室外平台 物业:曾多次警告业主不要擅用平台 翰林名苑小区物业公司是泰佳物业有限公司。据该公司总经理施敏介绍,物业曾多次向小区业主解释,每栋大楼的二楼室外平台不属于业主的使用空间,这块平台不在业主的购房面积内。 据了解,该小区共9个单元,住在二楼的业主共18户。每个单元楼的二楼业主家窗外都有块同样面积的平台,其中有10户业主将杂物,或花盆直接放在平台上。施敏说,小区物业人员曾多次张贴通知,让这些业主搬走平台上的杂物,也曾打电话告知每名业主。 “当李辉家人接到物业的电话通知时,曾表示将腾出平台上的空间,但一直没有实质行动。”今年5月7日,就在物业张贴了类似通知后次日,物业人员将李辉家的花盆搬入室内。没过多久,李辉又将花盆移至平台上,直至发生此次意外坠楼事故。 事发后,因家属与物业已进行过沟通,物业公司有意支付李辉的丧葬费。为此,施敏向单位领导打了报告,正等待单位领导的回复意见。 # U# D a9 c3 ^6 e
3 B8 G3 U5 f. M" W; j" | L平台上已腐烂,且残留下的木板 律师说法:物业与死者双方均有一定责任 据四川力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君分析,因该平台属于公共空间,其设施设备被损坏后,物业应立即维修。然而,经小区业主多次反应后,却一直没有维修受损设施,导致业主坠楼死亡。所以,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死者生前明知该平台不能使用,仍继续使用,且曾被物业多次警告,终因个人原因不慎坠楼死亡。因此,此事中的死者与物业双方均有责任,其家属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 D U4 e7 d* ~3 M2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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