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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传播网讯(曹渝梅 许鹰)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夹江法院严把四个关口,规范司法鉴定工作。2015年以来,该院共办结各类司法鉴定案件 58 件,未收到一起针对司法鉴定的举报投诉。一是严把材料审查关。采取审鉴分离模式,由审管办统一承办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审管办对由审判执行部门移交作为鉴定依据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是否经过质证、是否与鉴定有关联、鉴定目的是否明确、内容是否清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委托的有效性。二是严把风险告知关。进一步强化法律释明工作,在办理鉴定、评估、拍卖事项前,向当事人发送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不配合工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就评估、鉴定、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风险以及费用的承担等问题,及时向申请人释明,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和认同。三是严把机构选择关。审管办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在科技法庭公开进行机构选定,并邀请监察科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对能够协商一致而又符合专业资质要求的鉴定机构,经法院审查无误后确定为受托机构;若协商不一致,则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四是严把流程管理关。对涉及有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的案件,从受理开始对所有委托案件的诉讼类型、承办法官、当事人、委托时间、委托项目、专业机构、处理结果、送达情况等做到一一“留痕”,方便法官和当事人查阅了解办理进程。同时,加强与受托机构的协调沟通,督促受托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缩短工作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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