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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传播网讯(谢黎莉 许鹰)近年来,犍为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1月至今,全院审结交通事故案件624件,其中调解结案445件,调解率达71.3%,且无一上访,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具体做法:(1)统一裁判尺度。召开民事审判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交通事故疑难问题专项调研,进一步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各项标准,明确法律适用。每季度与交警部门和12家驻犍保险公司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针对实践中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标准偏低的情况,不断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法律业务交流,使法庭在司法审判中的赔偿标准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趋于统一,便于调解工作。(2)加强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于金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责任明确的案件,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尽量缩短理赔周期。2013年12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截至目前,交巡法庭共受理案件636件,结案率100%,调解率100%,涉案标的3470万余元。(3)快审快结快执。对涉及鉴定的,提前向保险公司通报鉴定结论,及时征求意见,对需要进行复核鉴定的,尽量在开庭之前完成复核程序,避免案件多次开庭影响办案进度;对依法判决的,在法律文书生效的当天向保险公司送达生效确认书,督促其及时主动履行理赔义务。2015年1月至今,在全院审结的624件交通事故案件中,51%在当月结案,27.2%在当日结案,13.2%在当庭履行。(4)加强法律释明和法制宣传。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提高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案件当事人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同时将法制宣传贯穿于交通事故发生到处理完毕的全过程,强调证据和程序意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5)强化司法救助。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交通事故案件,依法帮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措施,保证弱势群众打得起官司。2015年1月至今,为该类案件办理缓、减、免诉讼费5件,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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