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侄儿是四川达州渠县人,今年春节大年初一,第二个孩子顺利出生, 孩子出生十多天,我侄儿去给孩子上户口,当地派出所需要一份计生办开的证明,于是我侄儿第一次去了计生办。渠县计生办主任叶小明当听说孩子已经生了时说:“你孩子都生了,才来找我开出生证明,没生的时候为什么不来开?不开!”按照新的计生政策,这个证明可以在孩子出生后补办。6 `! T) I9 m4 w, ] q
2016年3月23日,侄儿媳妇第二次去找到叶小明主任,叶小明仍然以同样的理由不办,说要交罚款。问他要交多少,他不说。9 {$ J5 q2 }. E0 s9 I# ^7 _& U1 g M9 J
3月24日,我侄儿媳妇和我嫂嫂(60多岁的老人)第三次去找叶小明,叶小明说要交三万罚款,我嫂嫂一气之下就和他争了两句。(没说什么脏话重话)。叶小明发话说永远也不会给我们办这个证明。下午我拜托我一位同学帮忙去问下这个事,叶小明说我嫂嫂在他的同事和下属面前伤了他的面子,他怎么向这些同事下属交待。(你懂他话里的含义了吗?)
6 i+ I/ |* a: ?1 B0 Z; } 3月25号,我侄儿媳妇第四次去计生办找叶小明,送了一包100多元的烟给他,烟收了但事情并没办理。而是叫我侄媳把材料放他那儿后要我同学去(可笑吧)。
' ^8 }- e9 k. B9 a0 }, O 当天下午,我同学代表我们第五次找到叶小明,叶小明发现我侄儿第一胎是非婚生育,当时没有罚款就上了户口了,现在要罚款。国家规定,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可以补办结婚证。因为生第一个孩子时由于条件不好在家里生的,然后两位老人去登记的孩子出生日期,农村老人一般都记得孩子农历生日,而不是公历,所以按农历刚好三个月零几天,但按公历只有两个月零几天。这件事当时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都清楚,所以当时没罚款。这次事情又没办成。0 _8 J& u6 k6 }4 r9 o! n1 e
28号,我托另一位同学给渠县那边打了招呼。下午,我之前的那位同学第6次找到叶小明,这次他的话风变成了他帮了我同学一个大忙,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同学只好叫我侄媳再给他送条烟去。* L/ e, N' `' R9 {8 X: `
我侄媳第7次找到叶小明,给他送了一条中华,他收了烟后终于给我们办了,但又一次强调帮了我们大忙。为什么他这次办了,因为我托的第二位同学是在四川省纪委工作,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叶小明都敢通过暗示的方式索取财物,你说他的胆子有多大。
& f# F0 N' r! u7 O/ ]3 f+ | 期间我咨询过四川省计生厅和达州市计生办,他们都说叶小明这种做法是完全违规违纪的,并且都建议我们向当地纪委举报。后来我向四川省计生厅厅长信箱反映过,并说了叶小明暗示索取财物的事,然并卵,他们只是问我最后办了没有,对叶小明的这种违规违纪行为并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对于这个苍蝇,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啊?
7 d& ^0 p0 k1 Q+ D1 C7 ~
" ]8 @9 m z0 V& H2 ]5 m | r, p7 A+ P0 |4 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