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万相 吕中华)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的人购买香烟,4月14日,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和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9月,罗某在贵阳认识了夏某,夏某声称自己有卷烟,双方有意向地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2016年1月,夏某打电话给罗某谈及买卖香烟的事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罗某从都匀驾车来到七星关区的夏某家,经过商量,罗某用8万多元从夏某家购买了3000多条遵义牌和黄果树牌香烟准备到都匀销售,在运输途中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查获。 经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对涉案香烟进行确认,其两人交易的香烟总价为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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