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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大教授邹恒甫拒道歉被强执 曾称北大淫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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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1: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学与邹恒甫名誉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因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太多”的言论,被北大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上法庭。北大胜诉后,邹恒甫表示不会主动履行道歉并删除微博相关内容的判决,北大遂申请强制执行。昨日,海淀法院发布消息称,对该案已执行完毕。
  原北大教授邹恒甫与北大的纠纷案始自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陆续发表了“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等一系列关于北京大学院长、主任、教授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博文,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2年9月7日,北京大学以邹恒甫的微博言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邹恒甫未尽到对微博言论负有的注意义务,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表针对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及教授群体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北京大学产生一定误解,造成北京大学就此事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该言论不构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评监督权利的免责事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
  一审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诉侵权微博并在其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决作出后,邹恒甫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邹恒甫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1月8日,北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邹恒甫委托律师前往法院,明确表示不会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5年5月28日,海淀法院向新浪微博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协助删除侵权微博。今年2月23日,全国公开发行的《人民法院报》公布了该案判决的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邹恒甫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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