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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75户居民起诉开发商车位不足 每户获赔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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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14 10: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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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东山河畔小区,开发商被75户业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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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告栏上的声明

  “房产证没有及时办理、车位设计不达标……”龙泉驿区东山河畔小区的业主和开发商成都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一场“拉锯战”,最后,小区75户居民把开发商告上法庭,庭前调解每户获得5000元赔偿以及律师费1000元。

  开发商对其他200多户没加入“原告队伍”的业主同样赔偿5000元,只是少了1000元律师费。不过,因资金周转问题,赔给这部分业主的费用不能一次性变现,只能用于冲抵物管费或者在两年半的时间内付清。

  起诉 房产证办理不及时 车位设计不合理

  东山河畔小区只有3个单元楼,小区业主一直针对“居住环境”、“小区绿化”等问题和开发商展开了持续“论战”,小区320多户业主还推举了临时业主代表来为自己维权。

  据代表之一陈先生介绍,最后大家抓住“车位问题”集中开火,以此让开发商妥协,免去大家5年的物管费。“实话实说,当时我们还是有私心,想多争取点利益。”陈先生表示,就在谈判僵持不下之时,小区居民开始分化了,一部分人准备直接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拿赔偿。

  今年10月,小区75户居民站了出来,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理由就是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以及小区的车位设计不合理,100多个车位不符合规范。“按照相关比例要求,还差了77个车位。”有业主介绍,因为这个事情,开发商还被规划部门罚了款。

  75户居民推举出了新的代表,每户出了钱,找了律师进行法律咨询,随后委托律师起诉开发商。

  获赔 法院调解 开发商赔偿每户5000元

  10月4日即将开庭,在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10月3日,小区居民和开发商达成了谅解,开发商同意赔偿起诉的居民每户5000元赔偿金和1000元的律师费。昨日,在小区公告栏上,一份《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至今还贴在上面。

  从上面可以看到,原告以房产证没有及时办理,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大幅减少停车位个数和规划位置为由,请求每户赔偿违约金6840元以及就车位不达标的问题赔偿15000元。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开发商同意在2015年11月10日前支付原告逾期办证违约金、停车位减少损失5000元以及律师费1000元。

  开发商方面的宋女士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证没能及时办理,主要是开始一些业主不肯授权,而车位的问题确实是设计之初的问题,如果强行增加车位,会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对房屋质量造成影响。

  开发商:未起诉业主也获赔 但不能一次性变现

  宋女士说,为保证公平对待小区业主,赔偿标准对未起诉业主同样适用,只是少了1000元的诉讼费。不过,和参与诉讼的人员不同,这些费用不能一次性变现,只能冲抵物管费,或者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分期付款”。

  “打官司拿到了现金,不打官司就不能拿到现金?”住在小区的业主穆先生表示,当初他们相信开发商能够把小区改造好,没有参与起诉,“这下可好,相信他们的人反而拿不到现金。”他呼吁应该“一视同仁”。

  业主周先生表示,当时没有诉讼就是想从长远利益出发,让开发商把环境改造好。“小区的小广场就是我们争取到的。”他表示,小区环境一直不是很好,很多公共设施没有完善,他们一直都在谈判。“一部分人就跳出来把开发商告了。”他推测,这些人是想尽快拿到钱,然后把房子卖了。

  “现在小区居民有三种态度,一种是要钱的;一种是要环境的;一种是不介入。”周先生说。

  记者从小区了解到,已经开始有部分居民在协议上签字。

  小区物管:资金周转问题 无法全部现金赔付

  小区物管负责人张女士说,小区之前的物管公司已经走了,现在的物管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投钱经营的,9月份才接手。今年10月,小区业主因为地下停车场未满足达标规范、少了77个车位等问题将开发商成都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10月4日即将开庭,开发商在10月3日这天和起诉的75户居民达成了协议。“当时同意给每户赔偿5000元。”张女士说。

  “对于其他没有告的业主,我们也一视同仁。”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其他200多户居民,开发商以抵物管费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或者“分期付款”,在两年半的时间内付完现金。

  张女士说,之所以不能全部赔偿现金,主要还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记者在小区公告栏看到,开发商贴的一份公告写着:我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向每户业主均以现金形式进行赔付。

  成都商报记者 宦小淮 摄影记者 鲍泰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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