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双十一抢下的商品就要陆续到货了,一些选择货到付款的市民们可要注意了,付款前,务必要先验验货。就在前不久,四川82岁的李先生才吃了不验货的亏,被骗上万元。 货到付款收到山寨货,退不了钱,只能吃闷亏;莫名其妙收到货到付款包裹,付了钱才发现被骗……11日省消委会公布了这起典型的消费陷阱。随着网购、电视电话购物的兴起,省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先验货后付钱。 消费陷阱蒙骗老人,故意五次寄错货 在看了电视购物广告后,82岁的李先生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订购了一款治疗糖尿病的药品。药品寄到后,他支付了6200元现金。然而,打开箱子却发现,药品变成了保健食品。李先生立马联系了卖家,对方表示寄错包裹,将马上补寄药品。而补寄的药品依旧是货到付款,之前支付的6200元将存入“北京储蓄卡”内一并寄给李先生。 半个月后,李先生第二次收到了包裹,付款后发现,寄来的依旧是保健食品,而那张储蓄卡在当地各个银行都无法取钱。“都说没见过这种卡。”李先生说。卖方这次给出的解释是,卡只有在北京当地才能取钱,并将为其重办一张全国通用的卡,退回前两次支付的费用,寄错的货也将补寄,同样是货到付款。 连续寄了五次,连续付了五次款,花了11360元钱,但想要买的药始终没寄到。由于记不清在哪家电视台看到的广告,对方提供的又是假地址,李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消委提醒货到付款,先验货再付款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称,随着网购、电视电话购物的兴起,不少老年消费者与李先生有类似的遭遇。“货到付款也非绝对安全。”肖向荣说,“一些不法经营者,就利用相关漏洞,在合同中约定先收款后验货。”肖向荣说。 此外,还有不少市民遇到过没有网购却受到货到付款的包裹的情况,莫名其妙地付了钱,哪知却是一场骗局。 目前正值双十一网购热,省消委会也向消费者做出提醒,最好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如果选择货到付款,货到后一定要先验货再付款,否则拒收。对于一些不明来历的货到付款快递,市民更要留个心眼,应找发件人或亲友确认快递的真实性,“如果快件单上没有寄件人,最好拒收。”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冰清
" k, y& [9 ?4 ^7 d- D" S! R;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