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前日,东莞光正实验学校高二学生小金在石龙客运中心车站旁一便利店购物时遭遇了找零骗局,但他随后选择和同学一起,设局拍下了店员“换钱”的瞬间一幕提供给警方,并最终获得千元赔偿。 石龙警方提醒市民,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购物后找零时,一点要当面清点,发现少钱或出现假币时,及时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 据小金介绍,11月8日上午9时许,他和妈妈一起到石龙客运中心车站接一名亲戚。小金来到车站店外一家便利店,买了几瓶水,递给了店员一张百元大钞。 “我总共买了14元的物品,给钱后,店员第一次找钱给我时少给了2元。”小金说,他又把找的钱递给了店员。店员在柜台上再次将钱当面清点了一番,于是他用左手从下方拿了两元补上,并快速交至小金手中。为了赶时间小金这次没有再数钱,接过钱就放进了口袋中,并快速离开了便利店。但等小金返回学校后才发现,之前明明找回了86元,却一下子少了50元。 经过回忆和一番分析后,小金怀疑“问题”应该出在那位店员身上。在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同学后,大家决定再去一次现场,将其行骗的过程悄悄拍下来。经过集体商议,7名高中学生再次来到事发便利店准备设局取证。小金的同学小吴进店后购买了23元的物品,并按计划递给店员一张百元大钞。此时,另一名同学假装在旁边看小说,并偷偷打开了摄像头,把店员换走50元的过程拍了下来。 取完证,小金和吴同学等人一边召集同学过来,一边直接向店员摊牌。但此时店员矢口否认。争论无果,7名学生随即向石龙西湖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了解了情况,随后将双方都带至派出所调查。最终,根据视频证据,在民警的调解下,小金和吴同学获得了10倍赔偿,即1000元。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4 J L0 f) ~ A* h/ h
; F* u% o7 S4 _4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