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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山乳业“毒奶”争议续:河北撤销该食品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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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5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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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乳业又一次面临拷问,9月29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辉山乳业撤销销售安全警示,这一检测“乌龙”事件仅仅是因相关部门失误所致,还是存在监管、检测规范的深层原因?

  辉山乳业疑似涉“毒奶”事件有最新进展。

  对辉山液态乳产品风险监测遭质疑的河北食品药品监管局(简称“河北省局”),在5天后撤销了该局发布的安全警示。

  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地方动态栏目通报了该事件进展。

  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乳制品中硫氰酸钠风险监测情况的说明》这一通报中,河北省局称,除了头批检测的液态乳产品硫氰酸钠指标过高,辉山乳业随后被检测的7个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决定撤销前次的安全警示信息。

  该通报称,河北省局在近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有一批次标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高钙牛奶中硫氰酸钠检测值为15.2mg/kg,高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10mg/kg)较多。鉴于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明确规定,硫氰酸钠严禁用于乳及乳制品中。经组织专家初步研判,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考虑到公众对乳品安全非常关心,从防范风险和维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河北省局9月24日发布了一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通报说,警示发布后,根据消费者的反映,河北省局又对市场销售的标称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其他7批次液态乳产品进行了应急抽样检验,7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在2.7—4.2mg/kg之间。鉴于牛乳中本身存在一定的硫氰酸钠本底值,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生乳中允许添加硫氰酸钠的限量值为14mg/kg,结合应急抽样检验结果,经再次组织专家研判,认为此前发布的15.2mg/kg检出值对消费者的健康风险低。考虑上述因素,河北省局决定撤销9月24日发布的该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9月24日,河北省局发布《食品销售安全警示》称,辽宁辉山乳业高钙奶被检测出硫氰酸钠超标,并表示硫氰酸钠是毒害品,提醒消费者退货。

  这一警示信息发布旋即引发辉山乳业的不满与质疑。

  该乳企负责人表示,被河北省局检测出硫氰酸钠超标的,系该企业今年7月10日出产的辉山高钙牛奶(240ml)利乐枕装产品,该批次产品已经过期,但河北省局在发布此信息时,并未提及该产品所属生产批次,以及抽检时间。按照辉山乳业说法,河北省局在辉山乳业被抽检批次高钙牛奶过期近一个月后,才对外发布了抽检信息。

  9月25日,辉山乳业发表声明表示“不服”,坚称“辉山高钙奶被离奇下架,产品绝无添加硫氰酸钠”。

  声明称,硫氰酸钠在牛乳中天然存在一定的本底值,该物质属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标准限值,“不超过10mg/kg”只是参考值而非最高限量值。

  就在河北省局对辉山乳业涉事产品采取停止销售措施过程中,9月28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发布了“经多方调查,辉山乳业产品合格”的消息,令事件一度升级。

  辉山乳业更为此举行发布会,认为“河北省局存在检测程序违规、检测结果不实等问题”。

  对该事件始作俑者——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辉山乳业高级副总裁徐广义甚至对其检测资质提出质疑,称该中心检测资质不包含检测硫氰酸钠项目。

  辽宁省局表示,已立即对涉事产品进行进一步检测,检测人员已于9月26日赶赴产品生产地锦州市抽样检验。

  围绕辉山乳业疑似“毒奶”事件,辽宁、河北省市相关部门的检测结果陆续公布。

  9月28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河北市场销售的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锦州)有限公司乳制品应急检验结果的通报》,称:“针对乳制品中硫氰酸钠的风险问题,近日,河北省局对河北市场销售的标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锦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进行了应急检验,共抽样7批次。检验结果显示,本次抽取的7批次产品硫氰酸钠含量未超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

  9月29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称,经查,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硫氰酸钠,该公司6批次乳制品检测结果均显示硫氰酸钠含量低于国家参考值。

  这一食品检测的乌龙事件也引起业内人士关注。

  9月29日,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是表示,中国乳业因为此前的一系列质量安全事件已经非常脆弱,而这类负面消息不仅会给企业带来恶劣影响,也直接影响行业声誉。“弄到最后,消费者也搞不清楚谁是谁非,‘那我不吃,行吗?"

  他认为,作为政府,“不作为”是不可取的,但必须规范、依法作为。河北食药监局未及时通知企业、向企业进行质询,并没给企业预留申诉和复检的时间,这是有问题的。此外,河北食药监局没有公布具体超限产品批次,也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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